A.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时,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B.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C.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D.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E.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列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是()
A.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取得的所得
B.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C.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D.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A.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B.企业共同合作开发项目的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C.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发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研发费用可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协商确定加计扣除额度
D.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有多个研发活动的,应按小同项目分别归集加计扣除研发费用
E.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50%在税前扣除
A.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
B.安置残疾人员的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50%扣除
C.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D.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减计收入
A.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B.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不得进行加计扣除
C.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
D.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的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E.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一律不得低于10年
B、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究开发费用,不得进行加计扣除
C、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办法的,企业集团应提供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
D、企业未设立专门的研发机构或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开进行核算,准确、合理地计算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E、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A.研究开发费中人员人工费用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B.研究开发费中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20%
C.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且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1/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D.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不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
E.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