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旺季,某旅行社为招徕游客声称提供优惠,宣传“所有游客入住三星级宾馆”,但报价与二星级宾馆价格相符,于
问:该旅行社是否构成欺诈?
问:该旅行社是否构成欺诈?
A.责令改正
B.暂扣导游证
C.没收违法所得
D.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
E.罚款
A.某国际旅行社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擅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B.某旅行社在其旅游广告中声称“送责任险”
C.某旅行社一营业部使用该社的名义进行宣传促销
D.某导游在带团时接受了游客主动给付的小费
E.某导游在带团过程中擅自增加计划外的购物活动
2003年12月22日,赵某等8人在某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约定2004年1月22日至2004年1月28日7天6夜到泰国(曼巴普)旅游。客人完成旅游返回后,向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理由如下。
①投诉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与行程安排不符。在签订合同前旅行社向客人出具的行程上显示:1月26日当天的活动为“下午返回市内,晚上自由活动”。在出团说明会上旅行社向客人出具的最终行程同样写明当天活动“下午返回市内”。但由于下午领队将客人带往酒店,而该酒店距市区有一个多小时车程,适逢春节旅游旺季,导游和领队解决不了交通工具,客人无法到市内活动。
②投诉旅行社安排的酒店不具备基本的住宿条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入住标准。合同签订前旅行社向客人出具的行程上显示26日入住的酒店是“三星级酒店或同级”,而在出团说明会上最终行程显示26日入住酒店是“P酒店或同级”。游客投诉称,该酒店无外窗,洗浴条件简陋,没有达到旅行社向客人出示的最初行程中之“三星级酒店或同级”的标准。
③投诉导游无基本的服务。客人称曼巴普当地导游行程中无讲解,该导游不具有导游资格。
经旅游质监所2004年5月13日出具处理意见,旅行社补偿每位游客340元。赵某等8人不接受该处理结果,于2004年12月起诉至法院,诉请旅行社赔偿每人2000元。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作出旅行社赔偿每位原告500元的判决。
问题:请运用本章所学分析本案例。
问:旅行社是否可以转让该合同?
A.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的
B.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的旅游活动提供交易机会的
C.不依法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者未报告的
D.不依法履行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