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2月12日发出民事裁定书,正式宣布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三元股
A.2009年5月12日
B.2009年5月13日
C.2009年5月16日
D.2009年5月17日
某公司进口红酒一批。海关于2009年1月12日(星期一)填发税款缴款书。该公司于2月11日(星期三)缴纳税款(注:1月25日~31日为法定节假日)。税款滞纳天数为()。
A.3天
B.10天
C.11天
D.15天
某公司进口红酒一批。海关于2009年1月12日(星期一)填发税款缴款书。该公司于2月1113(星期三)缴纳税款(注:1月25—31日为法定节假日)。税款滞纳天数为()。
A.3天
B.10天
C.11天
D.15天
A.2008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09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B.2009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10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C.2009年度和2010年度为我国非居民纳税人
D.2008年度和2009年度为我国居民纳税人
问:旅行社是否可以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
游览4天,其中2月12日是游览长城。该旅行社委派关某担任该团导游。关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游览长城的日期改为2月11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2月12日改为购物。旅游团的团员对此变更曾表示异议,但关某称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2月13日晚天降大雪,2月14日晨该旅游团赴长城时,积雪封路,只得返回。翠日,该旅游团离京返港后书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称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擅自改变旅游行程,造成旅游团未能游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 i亥旅行社则辩称,该旅游行程,属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而导游关某则辩称,造成长城未能游览,是由于大雪封路的原因,属于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
(1)什么是不可抗力?
(2)导游员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
(3)旅行社的辩解是否成立?为什么?
(4)旅行社的正确做法应该是怎样的?
资料:甲上市公司发生下列长期股权投资业务: (1)2009年1月3日,购入乙公司股票580万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5%,对乙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每股购入价8元,另支付相关税费7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同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000万元。 (2)2009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3)2010年2月16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07年度股利,每股分派的现金股利0.2元。 (4)2010年3月12日,甲上市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2007年度的现金股利。 (5)2011年1月4日,甲上市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全部乙公司的股票,共取得价款5200万元(不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及相关税费)。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甲公司相关会计分录。
甲上市公司发生下列长期股权投资业务。
(1)2009年1月3日,购入乙公司股票580万股,占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5%,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甲公司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每股买入价8元。每股价格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25元,另外支付相关税费7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差异)为18000万元。
(2)2009年3月16日,收到乙公司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3)2009年度,乙公司实现利润3000万元。
(4)2010年2月16日,乙公司宣告分派2009年度股利,每分派现金股利0.20元。
(5)2010年3月12日,收到乙公司宣告分派的2009年度的现金股利。
(6)2011年1月4日,甲上市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全部乙公司的股票,并取得价款5200万元(不考虑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及相关税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逐笔编制甲上市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