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并说明理由。
黄某,男,35岁,农民。2006年3月,黄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011年2月被假释。
孙某,男,16岁,中学生。
2013 年1月17日晚6时许,黄某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载着孙某,从某镇驶往某市途中,不小心撞上在公路边同向行走的刘某,致使刘某颅骨骨折昏迷。黄某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在于孙某商量后,两人将仍有呼吸的刘某抬上肇事摩托车,运至离案发现场一公里左右的一条1米多深的沟内放下,随后逃离。第二天中午,刘某的尸体被村民发现。警方现场勘查证实,刘某在沟内曾从昏迷中苏醒,其手中有明显的抓挖沟内物体的伤痕
请结合本案分析回答:黄某、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对于黄某、孙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
A.心
B.肺
C.脾
D.肝
E.肾
A.侵占罪
B.职务侵占罪
C.诈骗罪
D.盗窃罪
被告人杨永保,男,1970年12月28日出生,缅甸联邦国籍,小学文化,农民,住缅甸九谷市八堡。
被告人陈兴助,男,1970年2月11日出生,汉族,云南省龙陵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云南省龙陵县镇安镇回欢办事处麦嘎社。
被告人李春明,男,1971年7月5日生,汉族,文盲,农民,缅甸国籍,住缅甸九谷市八堡26号。
1998年12月30日,被告人杨永保、陈兴助及一女子在缅甸勐古答应帮一名毒贩运毒品到中国内地,后分别将海洛因藏于体内。毒贩又安排被告人李春明为杨永保等三人带路。第二天杨永保等四人从云南省畹町入境至芒市欲乘飞机前往内地,在飞机场时带毒品的女子不见踪影,公安人员例行安全检查时,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人员盘查,杨永保、陈兴助即如实交待了走私毒品的犯罪事实。从杨永保体内查获海洛因486克,从陈兴助体内查获海洛因441克。
问:如何认定杨永保、陈兴助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罚?
请回答:本案的程序中有哪些违背刑事诉讼法的行为?理由是什么?
A.教唆犯
B.主犯
C.累犯
D.帮助犯
A.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不适用刑事诉讼法
B.尽管在侦查阶段孙、李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孙已给付,法院仍然可以受理李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告人财产
D.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当庭执行完毕,审判人员都必须制作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