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将自产的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用于在建工程。该批消费品成本为200万元,计税价格为35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为()万元。
A.200
B.254
C.444.5
D.294.5
A.200
B.254
C.444.5
D.294.5
A.委托加工耗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
B.收回委托加工产品时支付的运杂费
C.支付给受托方的由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D.支付的加工费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代为加工一批材料(非金银首饰)。甲企业的材料成本为1500000元,加工费为300000元,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1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000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成,并由甲企业收回验收入库,加工费尚未支付。甲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原材料的核算。
要求:分别作出甲企业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50万元,加工费用5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0.6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尚未支付。假定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分别两种情况编制该企业的有关分录: (1)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A.31 000
B.30 000
C.32 700
D.22 700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11月有如下主要业务。
(1)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80万元,加工费用2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尚未支付。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销售。
(2)出售厂房一幢,厂房原价15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出售所得收入1000万元存入银行,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万元。厂房已清理完毕,营业税税率为5%。
(3)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产品成本700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4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000万元。该产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具有商业实质)。
(4)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5万元,无形资产的原值为30万元,已摊销的无形资产金额是6万元,没有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相关会计分录。(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A.金银首饰改在零售环节征税后,出口金银首饰不退消费税
B.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区别应税和非应税消费品分别征税
C.单位用于馈赠的金银首饰,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D.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
A.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B.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C.同定业户到外县(市)临时销售金银首饰,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其在销售地发乍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需申报纳税
D.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其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E.纳税人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A.商业企业将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B.商业企业将外购的非应税消费品以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
C.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
D.生产企业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