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材料(该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收回直接用于销售),用现金票支付消费税200元的会计分录为()
A.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贷:银行存款200
B.借:委托加工物资200贷:银行存款200
C.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贷:库存现金200
D.借:委托加工物资200贷:库存现金200
A.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贷:银行存款200
B.借:委托加工物资200贷:银行存款200
C.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0贷:库存现金200
D.借:委托加工物资200贷:库存现金200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50万元,加工费5万元(不含税),受托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1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直接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
A.63.5万元
B.56万元
C.58.5万元
D.55万元
某企业本月发生有关委托加工材料的经济业务如下:A企业委托B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5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有13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尚未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 要求: (1)若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若A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50万元,加工费用5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0.6万元(不考虑增值税),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尚未支付。假定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要求:根据上述业务,分别两种情况编制该企业的有关分录: (1)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生产成本
应交税费
主营业务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
A. 借:销售费用 60000贷:原材料 60000B. 借:在建工程 70200贷:原材料 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200C. 借:销售费用 70200贷:原材料 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 200D. 借:在建工程 60000贷:原材料 60000
A.75
B.72
C.67.5
D.80
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丙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丙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丙企业的会计分录,并写出计算过程
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企业按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要求:根据以上经济业务编制甲企业的会计分录,并写出计算过程
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份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成套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元。
(2)发出材料委托加工化妆品,材料成本70000元,加费15000元。收回委托加工化妆品时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当月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直接出售,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00000元。
(3)为生产化妆品,本月自生产企业购入化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元,全部投入生产。
(4)为职工搞福利,发放自产化妆品,价值50000元(不含税售价),成本价30000元。厂实验室领用实验用化妆品一批,成本价12000元,不含税售价18000元。
(5)企业将护肤品、护发品、化妆品装入一个盒内作为礼品送给关系单位,不含税售价为20000元。报废原材料一批,不含税成本40000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11月有如下主要业务。
(1)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80万元,加工费用20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尚未支付。该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直接销售。
(2)出售厂房一幢,厂房原价15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出售所得收入1000万元存入银行,用银行存款支付清理费用5万元。厂房已清理完毕,营业税税率为5%。
(3)将应税消费品用于对外投资,产品成本700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4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1000万元。该产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具有商业实质)。
(4)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25万元,无形资产的原值为30万元,已摊销的无形资产金额是6万元,没有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营业税税率为5%。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相关会计分录。(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