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信用证规定部分信用证付款,部分托收。应分做两套汇票:信用证部分的以()为付款人,托收部分的以()为付款人。
A.客户/银行
B.客户/客户
C.银行/银行
D.银行/客户
A.客户/银行
B.客户/客户
C.银行/银行
D.银行/客户
A.开两张汇票,各随附一套等价的货运单据
B.开两张汇票,信用证下为光票,全套货运单据随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
C.开两张汇票,托收项下为光票,全套货运单据随附于信用证的汇票项下
D.只需开一张汇票,随附L/C
A.附在托收部分汇票项目下
B.附在信用证部分汇票项目下
C.由出口商直接寄送进口商
D.在进口商付清信用证下的金额时,银行即可交单
练习信用证结算方式的核算 资料 (一)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4月1日,收到香港新华银行(使用“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账户)开来即期信用证一份,金额为60000港元,受益人为上海服装公司。 2.4月15日,上海服装公司将金额为60000港元的全套单据随同信用证来行办理议付,审单相符后,即于当日寄出。 3.4月30日,收到香港新华银行转来贷记报单,金额为60000港元,扣除300港元议付费用后,为上海服装公司办理人民币结汇。 4.5月3日,收到法国巴黎银行(使用“存放国外同业”账户)即期信用证一份,金额为80000欧元,受益人为上海丝绸公司。 5.5月8日,接到修改通知,信用证增额10000欧元。 6.6月5日,上海丝绸公司送来全套单据,金额为90000欧元,单证相符,寄单索汇。 7.6月16日,收到法国巴黎银行贷记报单一份,金额为90000欧元,扣除120欧元银行议付费用后,当即将货款转入上海丝绸公司“吸收活期存款——外币存款”账户。 8.6月18日,中艺电子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本行向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开出信用证一份购买电子元件,金额为60000美元。信用证规定,单到国内审单付款。 9.6月30日,收到香港分行寄来全套单据,审单相符,当即办理售汇付款手续。 10.7月1日,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本行向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开出即期远期结合信用证,金额为80000英镑,条款规定50000英镑为即期付款,30000英镑为远期付款(承兑后30天付款)。 11.7月15日,收到中国银行伦敦分行寄来全套单据,审单相符,当即对即期部分办理售汇付款手续。 12.7月16日,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承兑信用证远期部分,将于30天后付款。 13.8月15日,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的信用证远期部分到期,办理售汇付款手续。 (二)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表如图表习题9-1所示。 图表习题9—1
要求编制会计分录。
A.在开证时已收取100%保证金的,修改减额部分的保证金可于信用证执行完毕或在收到通知行发来的受益人接受修改的确认通知后退还开证申请人
B.在开证时已收取100%保证金的,修改减额部分的保证金不得退还开证申请人
C.如开证时按规定比例收取保证金,可于信用证执行完毕或在收到受益人接受修改的确认通知后根据修改减少的金额按比例退还保证金
D.如开证时按规定比例收取保证金,不得退还保证金
A.担保议付
B.“电提”方式征求开证行意见
C.改为跟证托收
D.直接要求买方付款
A.担保议付
B.“电提”方式征求开证行意见
C.改为跟证托收
D.直接要求买方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