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买断式回购业务基本规则,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的申报价格按 ()进行申报。
A.每百元面值债券到期购回价(全价)
B.每百元面值债券到期购回价(净价)
C.每手债券到期购回价(全价)
D.每手债券到期购回价(净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买断式回购交易按照证券账户进行申报,申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A、融资方申报“卖出”,融券方申报“买入”
B、申报单位:100手或其整数倍
C、每笔申报限量:竞价撮合系统最小 10 000手,最大500 000手
D、价格:按每百元面值债券到期购回价(净价)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