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填报志愿时,对于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有何要求()
A.没有要求,考生可以任意填报
B.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C.分文理科填报
A.没有要求,考生可以任意填报
B.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
C.分文理科填报
A.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B.选修测试科目等级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C.必修测试科目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D.必修测试科目成绩还须达到高校提出的要求
A.不合格科目不超过四门
B.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
C.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两门
D.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
A.语文数学2门科目成绩之和
B.语数外3门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C.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之和
A.将省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
B.将省控制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
C.按照院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根据院校的招生计划数,放宽一定比例(不超过105%)分文科类、理科类进行投档。
D.按照院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根据院校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投档。
A.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B.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
C.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所有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D.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A.中考成绩
B.高考成绩
C.大学成绩
D.小升初成绩
A.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原则投档。
B.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原则投档。
C.对报考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D.对报考其他校考院校[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文化分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A.普通高中各学科教材中的所有内容
B.普通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
C.普通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D.普通高中各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选择性必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