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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批准筹备设立、尚未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被撤销筹备设立许可的,应当进行财产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当用于()。
A.慈善事业
B.场馆修缮
C.与其宗旨相符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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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慈善事业
B.场馆修缮
C.与其宗旨相符的事业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应当经()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A省级
B市级
C县级
D乡级
A.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B.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C.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D.报批劳动教养
A.作风建设
B.宗教思想建设、教风建设
C.思想建设
A.5
B.10
C.15
D.20
A.滥用税收优惠
B.滥用税收协定
C.滥用公司组织形式
D.利用避税港避税
E.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
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A所在地宗教团体
B场所负责人
C团体负责人
D全体教职人员
A.县级人民政府人
B.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