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5月“营改增”后,房地产项目按照税法要求分为新老项目缴纳增值税。老项目只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新项目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
A.普通;普通
B.普通;专用
C.专用;普通
D.专用;专用
B、普通;专用
A.普通;普通
B.普通;专用
C.专用;普通
D.专用;专用
B、普通;专用
A.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B.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C.进一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
D.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A.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B.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C.进一步提高地方财政收入
D.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A.2016年1月1日
B.2016年5月1日
C.2016年10月1日
D.2016年12月1日
A.建筑公司提供建筑服务
B.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C.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
D.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
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进()改革,这是继营改増试点全面推开后,我国推出的又一大税制改革。
A.所得税
B.流转税
C.财产税
D.资源税
A.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B.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价税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C.提供的购房发票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之和,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D.计算扣除项目的“每年”是指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算1年:超过1年,未满12个月,不计算为1年
E.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
A.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B.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C.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3%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D.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