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2005年3月2日晚,王某的儿子甲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当时其所在警区的执勤人员、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杨某去制止,并带甲到值班室处理,甲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甲拳打脚踢,并用手铐击中甲的头部导致其不久后死亡。同年3月16日,杨某被依法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王某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后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1万元。王某认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致其子死亡的,于是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问题:
(1)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理由何在?
(2)本案应由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什么?
(3)王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结束后,是否还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理由是什么?
问:(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旅行社”责任人应怎样处罚?
(2)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员王某应承担什么责任?
A.某工商所因个体工商户李某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刚出狱,所以没收其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而违法销售蛋糕所得的300元,又处以罚款1500元
B.某省大型国有企业因生产的某种产品有些瑕疵,致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该企业在召回瑕疵产品后,依然被省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C.某林业主管部门因木材市场紧俏,价格上涨,遂决定一次性采伐本林场五分之二的林木,给林场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
D.某市行政复议机关,对王某因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进行审查后,认为被复议机关的处罚决定虽然合法,但因王某系初犯且情节轻微,将罚款一万元改为罚款五千元
A.某工商所因个体工商户李某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刚出狱,所以没收其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而违法销售蛋糕所得的300元,又处以罚款1500元
B.某省大型国有企业因生产的某种产品有些瑕疵,致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该企业在召回瑕疵产品后,依然被省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C.某林业主管部门因木材市场紧俏,价格上涨,遂决定一次性采伐本林场五分之二的林木,给林场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
D.某市行政复议机关,对王某因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进行审查后,认为被复议机关的处罚决定虽然合法,但因王某初犯且情节轻微,将罚款一万元改为罚款五千元
A.某工商所因个体工商户李某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刚出狱,所以没收其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而违法销售蛋糕所得的300元,又处以罚款1500元
B.某省大型国有企业因生产的某种产品有些瑕疵,致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该企业在召回瑕疵产品后,依然被省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C.某林业主管部门因木材市场紧俏,价格上涨,遂决定一次性采伐木林场五分之二的林木,给林场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
D.某市行政复议机关,对王某因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进行审查后,认为被复议机关的处罚决定虽然合法,但因王某初犯且情节轻微,将罚款一万元改为罚款五千元
A.该案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
B.对王某的逮捕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C.该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对王某的逮捕应由人民检察院批准
A.某市交通局工作人员在商场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B.某市运管机构执法人员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暂扣行为
C.某市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所做的降职处分行为
D.王某向某市运管机构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该运管机构不予答复的行为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