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杀害丁。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主犯甲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从犯乙、丙不可能被判处
无期徒刑、死刑,因此县人民法院对乙、丙提起公诉,并将甲移送给市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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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复杂共同犯罪
B.本案的共同犯罪是必要共同犯罪
C.甲、乙一般可以认定为主犯
D.丙一般可以认定为从犯
A.丁只能要求甲、乙、丙三人中的一人承担责任
B.丁不能要求甲、乙、丙三人中的二人承担责任
C.丁不能要求甲、乙、丙三人共同承担责任
D.丁可以只要求甲承担责任
A.丁可以将甲、乙、丙三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B.丁可以将甲、乙、丙三人分别作为被告提起诉讼
C.如果丁对该三人分别提起诉讼,则受诉人民法院必须经丁同意才能将案件合并审理
D.该案的诉讼标的是属于同一种类的
A.90
B.100
C.120
D.140
A.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甲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
B.乙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
C.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告
D.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A.乙县负责,丁县配合
B.乙县和丁县共同负责
C.甲市负责,丙市配合
D.甲市和丙市共同负责
A.45
B.60
C.36
D.90
A.重新估价并重新确定出资额
B.取消甲的股东资格,其不足部分由乙、丙、丁三人分担
C.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二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由甲补足出资,乙、丙、丁3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