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学本科> 哲学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李红,9岁,儿童影星,片酬颇丰。其父李林的弟弟李前下岗,家庭困难。李林征得李红的口头同意后,将李红

的片酬4000元以李红的名义赠与李前。对李林这一行为的效力,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有效,理由是李林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理由是李林已征得李红的同意

C.无效,理由是李林未征得李红母亲的同意

D.无效,理由是李林处分李红的财产不是为了李红的利益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李红,9岁,儿童影星,片酬颇丰。其父李林的弟弟李前下岗,家庭…”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小文系儿童影星,片酬颇丰。其父甲的弟弟乙生活困难。甲征得小文同意后,不顾小文母亲的反对,将小文的5000元片酬以小文的名义赠与乙。甲处分小文财产的行为()。

A.有效,因为甲已征得小文同意

B.有效,因为甲为小文的法定代理人

C.无效,因为小文母亲反对

D.无效,因为甲处分财产不是为了小文的利益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小红系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董军的亲弟董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董军征得董红口
头同意后,将董红的片酬3000元以董红的名义赠与董强。对董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有效。理由是董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理由是董军已征得董红的同意

C.无效。理由是董军未征得董红母亲的同意

D.无效。理由是董军处分董红的财产不是为了董红的利益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周童(5岁)星期天和祖母李霞去公园玩,游戏过程中周童将林晨(6岁)的双眼划伤致使林晨的右眼失明、左眼视力下降。林晨的父亲林坷要求周家赔偿林晨的医疗费、伤残费共计6万元。周童的父亲周志伟以周童是未成年人为由拒绝赔偿。林家无奈只好诉至法院。下列关于本案诉讼参与人地位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本案原告是林晨,其父林坷是林晨法定代理人,被告是周童,其父周志伟是周童的法定代理人,李霞是证人

B.本案被告是周童,周志伟是其法定代理人,李霞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本案原告是林坷,被告是周志伟和李霞

D.本案原告是林坷和林晨,被告是周志伟、李霞和周童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童童系一9岁儿童,玩耍中将同学小明的左眼捅瞎,童童父亲林某代其进行诉讼,被法院判决赔偿对方医药费等30万元。执行开始后,林某拒不履行,并办理出国事项,欲带童童出国定居。此种隋况下:()

A.必要时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B.对方可书面申请法院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C.限制出境措施只能针对童童

D.限制出境措施可以针对林某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甲今年9岁,在其独立从事的下列民事活动中,不能得到法律承认的是:()A.继承其父商品房一套,价

甲今年9岁,在其独立从事的下列民事活动中,不能得到法律承认的是:()

A.继承其父商品房一套,价值100万元

B.将继承其父的房屋赠与希望小学

C.参加福利彩票获一等奖5万元

D.获书法比赛一等奖,奖金5000元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韩某9岁,其从事的民事活动中,依法不能得到法律确认的是哪些()。

A.韩某继承其父商品房一套,价值100万元

B.韩某将继承其父的房屋赠与希望小学

C.韩某摸福利彩票获一等奖5万元

D.韩某获书法比赛-等奖,奖金5000元,韩某宣布放弃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韩某9岁,其从事的民事活动中,做法不能得到法律确认的是()

A.韩某继承其父商品房一套,价值100万元

B.韩某将继承其父的房屋赠与希望小学

C.韩某摸福利彩票获一等奖5万元

D.韩某获书法比赛一等奖,奖金5000元,韩某宣布放弃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经纪人李红带客户看中了自己维护的一套滨江小区的住宅,由于业主对李红极其信任,想委托李红代为办理签约事宜,李红秉着客户至上的想法,便同意此事,则李红的做法是正确的()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以下和“张林和王明是同事”判断不同的是()。A.李红和王彤是同学B.张峰和赵勇是朋友C.胡华和胡康

以下和“张林和王明是同事”判断不同的是()。

A.李红和王彤是同学

B.张峰和赵勇是朋友

C.胡华和胡康是父子

D.李白和杜甫是诗人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宋兵于2008年12月5日为其岳父李国庆投保10年期简易人身险15份,受益人是李国庆6岁的外孙女宋彤
(宋兵与李红之女),保险费由宋兵每月按时缴纳。2009年9月21日,宋兵与被保险人的女儿李红离婚,宋彤由李红抚养。离婚后,宋兵仍然按期交纳这笔保险费。2010年2月,李国庆病故,宋兵向保险公司申领保险金。与此同时,李红也提出了给付保险金的申请,理由如下:被保险人是她父亲,指定受益人是她女儿,她享有女儿的监护与抚养权,理应由她来领取保险金。而保险公司却认为此保险合同由于投保人离婚后对被保险人已无可保利益,故合同无效。

问题:

(1)该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保险公司是否有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为什么?

(3)李红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