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有()。
A.企业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B.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C.被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
D.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A.企业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B.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C.被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75%
D.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A.债务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85%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B.债务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对债务清偿和股权投资两项业务暂不确认有关债务清偿所得或损失,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C.股权收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时,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D.股权收购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符合的条件之一是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A.历史成本计价
B.边际成本计价
C.并购成本计价
D.综合成本计价
A.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中,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B.符合特殊性税务重组的,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24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C.企业债务重组,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
D.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区分不同条件,分别适用一般性税务处理规定和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E.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A.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关系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其资产或股权转让收益如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B.在企业吸收合并中,合并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未发生较大改变的,可以继续享受合并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
C.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进行处理
D.在企业存续分立中,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性质及适用税收优惠的条件发生改变的,也可以继续享受分立前该企业剩余期限的税收优惠
A.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B.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
C.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D.资产收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85%,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50%
E.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A.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B.合并企业应按账面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负债的计税基础
C.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D.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A.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B.合并企业应按账面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负债的计税基础
C.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D.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A.340
B.170
C.153
D.400
A.0
B.150
C.570.4
D.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