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是普通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当年发生下列支出,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A.税收滞纳金
B.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C.环保专项资金
D.企业为员工(非特殊工种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
A.税收滞纳金
B.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C.环保专项资金
D.企业为员工(非特殊工种职工)缴纳的商业保险费
A.33
B.37.5
C.25
D.49.5
A.26
B.29.99
C.30.29
D.29.79
(五)长期待摊费用的账务处理
1.资料:某企业发生下列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业务:
(1)在企业的筹建期间发生下列费用:以支票支付注册登记费10000元;以现金报销差旅费24000元;以支票购买办公用品40000元;应付职工工资90000元;以银行存款40000元支付借款利息,其中24000元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企业于当年正式投入运营,开办费分5年平均摊销,按月进行会计处理。
(2)企业对租入的房屋进行改造,领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应负担的税款为10200元,应负担的工资费用为24000元、福利费用为336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10000元。改造完工交付使用。房屋的租赁期为5年,投入使用后按月摊销其价值。
2.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为100人。2008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购货业务: ①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 ②购入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上注明的价款为4万元。 ③购入办公用品取得普通发票,价款为2万元。 ④购入电力28万元并取得专用发票,其中6万元用于福利方面,其余均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2) 销售及其他业务: ①销售化妆品实现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1000万元,销售时用自己的车队负责运输,向购买方收取运费25.74万元。 ②提供非应税消费品的加工业务,共开具普通发票56张,金额合计为35.1万元。 ③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4万元。 ④本年取得出租房屋收入10万元。 (3) 本年有关成本、费用资料: ①销售成本共40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 22万元(不含税金)。 ②销售费用15万元、管理费用1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8万元。 ③支付滞纳金和行政性罚款5万元,支付购货合同违约金3万元。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数额。 (2)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消费税数额。(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3)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营业税数额。(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 (4)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城建税(税率为7%)及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5)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A.15+80+40=135(万元)
B.540×2%+540×14%+40=126.4(万元)
C.540×2%+540×14%+540×8%=129.6(万元)
D.15+80+540×8%=138.20(万元)
2008年1月1日起,化妆品生产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2009年经核定亏损20万元。2010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向商场销售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取得与销售产品有关的含税运输费收入11.7万元;直接销售化妆品给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额46.8万元。
(2)将设备出租给其他企业使用,全年取得租赁收入100万元。
(3)应扣除的化妆品销售成本200万元,销售费用120万元。
(4)发生管理费用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万元)。
(5)发生火灾,损失了成本为22.79万元的外购原材料(其中含2.79万元的运费成本),取得责任人赔偿2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8万元。
(6)支付逾期归还银行贷款而支付的罚息4万元,违约金1万元,税款滞纳金2万元。
(7)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包装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
(8)购买符合规定的环保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发生运输费1万元,安装调试费1万元,经核准允许抵扣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2008年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1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800万元、增值税额136万元,已验收入库。
(2)生产领用外购化妆品700万元,其他生产费用330万元,生产成套化妆品15万件,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0元。
(3)批发销售成套化妆品12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3 0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2万件,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585万元。
(4)出租设备和房屋,取得收入100万元。
(5)发生产品销售费用48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200万元)、财务费用28万元、管理费用 640万元(其中含交际应酬费用5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该企业上年度发生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为60万元)。
(6)7月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的外购化妆品3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10月取得保险公司赔款5万元。
(7)资本公积40万元,其中包括接受捐赠的货币资金30万元;逾期2年半应付未付款项 10万元。
(8)设在汕头一销售分公司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4万元。
要求:
(1)分别计算该企业2003年度缴纳的各种流转税。(注: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20%)
(2)汇算清缴2003年度该中外合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假设地方附加税免征)
A.100×15%=15(万元)
B.100×13%=16(万元)
C.(100+50)×15%=22.5(万元)
D.(100+50)×13%=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