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B.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C.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D.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只能由审判员另行组成合议庭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律不适用合议制度
B.人民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相同的权利义务
C.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一律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D.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一律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A.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B.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C.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D.合议庭评议案件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A.民事诉讼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B.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而提起的诉讼, 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C.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也可以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D.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 并由合议庭成员签名。对于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可以不记入笔录
A.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B.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C.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民事案件,由陪审员和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D.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A.由原合议庭审理
B.由审判委员会审理
C.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D.由院长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
A.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可以适用合议制
B.第二审程序可以由人民陪审员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C.独任制只适用于简单的一审民事案件
D.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一审的审判员与陪审员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不能采用独任制,也不能由陪审员参加合议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