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确定后14天内,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监理)审核同意后可
变更确定后14天内,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监理)审核同意后可以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确定后14天内,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监理)审核同意后可以调整合同价款。()
A.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14天内,再向工程师提供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B.预付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时间执行,一般预付工程款的拨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前7天
C.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工程师应在接到报告后28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工程量
D.设计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E.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A.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B.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或发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对方确认后执行
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
D.由发包人提出适当价格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E.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A.包人应在14天内直接确认顺延的工期,通知承包人
B.程师应在14天内直接确认顺延的工期,通知承包人
C.包人应在14天内直接确认顺延的工期,通知工程师
D.包人应在14天内将自己认为应顺延的工期报告工程师
E.包人应在14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
A.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变更价款确定方法确定单价,调整合同价款
B.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C.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应按实际实施的方案直接调整合同价款
D.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B.参考类似项目单价的前提是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似,不因此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
C.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可以按照报价浮动率调整总价措施项目费
D.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造价信息和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E.无法找到适用和类似的项目单价,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