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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夫妇甲、乙生有两子一女,早年购置房屋1间。1991年甲、乙立下遗嘱将房给大儿子。1992年8月甲与大儿子发生矛盾,甲、乙即到公证处作出公证遗嘱将房分给二儿子继承,以后甲、乙因故于1994年2月在有2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作出录音遗嘱,将房归女儿继承。不久,甲、乙相继去世。甲、乙的两子一女持这几份遗嘱为据,要求继承遗产。应如何处理?()
A.按录音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B.按自书遗嘱分割甲、乙的遗产
C.按公证遗嘱分割遗产
D.宣布遗嘱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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