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省考)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有一定的物质表现形式,能够被第三人利用、复制。这种物质表现

形式多样,如各种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及科学技术作品。这是因为作品受法律保护的原因之一是要使其得到传播、利用。更好的作品存在于作者的思想之中,也是没有办法让第三人知晓利用的。这段话直接支持的观点是:

A、著作权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具备一定的物质表现形式 B、《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首先必须是独创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例如作者的构思 C、期刊、乐谱、设计图都可以成为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D、作品受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它本身必须具备一定的物质表现形式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有一定的物质表现形式,能够被第…”相关的问题
第1题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必须具有()。

A.新颖性

B.通用性

C.独创性

D.显著性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A.必须具有独创性

B.必须具有新颖性

C.地域性

D.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具有( )

A.新颖性

B.独创性

C.可复制性

D.创造性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成果。

A.销售

B.保护

C.复制

D.传播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符合的条件不包括()。

A.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B.具有显著性

C.具有独创性

D.可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作品的类型对于实务操作,有什么意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第三条没有列举的作品,就一定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B.区分作品类型的意义是不同作品的保护规则不同

C.列举作品的类型为法院认定双方争议的标的是否属于作品增加了操作性,兜底条款为作品类型增加了弹性规定

D.第三条没有严格排除部分类别交叉重叠的情况,所以在判断时不应被分类所限制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一般来说,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者必须具备()。

A.必须具有创作能力

B.必须从事创作活动

C.有作品产生

D.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E.必须具有组织能力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的特有属性不包括()。A.篇幅达到一定规模B.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的智力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的特有属性不包括()。

A.篇幅达到一定规模

B.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中的智力成果

C.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D.具有独创性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保护的客体内容是()。

A.所有的信息作品

B.可以是时事新闻

C.可以是通用表格和公式等

D.必须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