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内资企业2008年度通过民政部门向水灾地区捐款10万元,在计算企业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前述捐款的正确处理方法是( )。
A.按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12%以内的数额扣除捐款额
B.按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数额扣除捐款数额
C.按实际捐款数额全额扣除
D.不得扣除任何数额的捐款额
A.按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12%以内的数额扣除捐款额
B.按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的数额扣除捐款数额
C.按实际捐款数额全额扣除
D.不得扣除任何数额的捐款额
实训目的:通过实训掌握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案情说明:某国有工业企业在汇算清缴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时,对有关收支项目进行纳税调整后,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为250万元。2009年4月,该企业按上述金额汇算清缴了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2009年6月,税务部门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的以下几项业务事项:
(1)2008年5月,该企业通过民政部门向灾区捐款5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超出限额的15万元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2)2008年6月,直接向某足球队赞助60万元,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3)2008年8月,支付在建办公楼工程款利息15万元,计入当年财务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作纳税调整。
(4)2008年9月,支付业务招待费40万元,全部计入管理费用,当年销售收入6000万元。
(5)2008年10月,支付违反交通法规罚款0.5万元,已列入当期费用。
已知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实训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应补缴的所得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某内资企业2008年度来源于境内的全部应税所得为100万元,来源于境外A国分公司生产经营所得(扣除境外已缴所得税)20万元,在A国已缴所得税5万元,假设该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率,且不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则该企业2008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为()万元。
A.28
B.33
C.34.6
D.26.25
A.405
B.357
C.355
D.455
A.15
B.5
C.24
D.20
A.15万元
B.5万元
C.24万元
D.20万元
A.16.60
B.16.75
C.14.75
D.15.35
A.50
B.52.65
C.52.875
D.56.625
A.79.926万元
B.33万元
C.71.016万元
D.24.75万元
A.24.75万元
B.71.016万元
C.79.926万元
D.33万元
A.24.75万元
B.33万元
C.71.016万元
D.79.9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