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收取的客户违约金属于应税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收取的客户违约金属于应税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
纳税人收取的客户违约金属于应税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
A.违约金
B.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C.增值税销项税额
D.优质费
E.包装物租金
B.向购买方收取的违约金不作为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C.实行从量定额征收资源税的,应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
D.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运杂费用
E.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直接按照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F.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移送时的自用数量为销售数量
G.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缴纳资源税
A.纳税人销售货物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
B.纳税人销售货物向购货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C.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牌照费
D.受托加工消费税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为100人。2008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购货业务: ①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 ②购入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上注明的价款为4万元。 ③购入办公用品取得普通发票,价款为2万元。 ④购入电力28万元并取得专用发票,其中6万元用于福利方面,其余均用于生产应税产品。 (2) 销售及其他业务: ①销售化妆品实现不含增值税的销售收入1000万元,销售时用自己的车队负责运输,向购买方收取运费25.74万元。 ②提供非应税消费品的加工业务,共开具普通发票56张,金额合计为35.1万元。 ③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4万元。 ④本年取得出租房屋收入10万元。 (3) 本年有关成本、费用资料: ①销售成本共40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 22万元(不含税金)。 ②销售费用15万元、管理费用1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8万元。 ③支付滞纳金和行政性罚款5万元,支付购货合同违约金3万元。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 要求:根据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增值税数额。 (2)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消费税数额。(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 (3)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营业税数额。(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 (4)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城建税(税率为7%)及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5) 计算本企业当年应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