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2011年10月由中方企业派往国内一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派遣单位和雇用单位每月分别支付李某工资1000元和3500元,则李某每月应自行申报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
A.125
B.75
C.30
D.250
A.125
B.75
C.30
D.250
中国公民张某是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雇员,2006年收入情况如下:
(1) 1~12月每月取得由雇佣单位支付的工资8000元;
(2) 1~12月每月取得由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2500元;
(3) 4月在某杂志发表文章,取得稿费收入1000元;
(4) 6月为某公司翻译外文资料,取得收入30000元;
(5) 1月将自有住房一套出租,每月租金3000元,租期半年;
(6) 7月将上述自有住房出售,售价40万元,原价32万元,支付转让过程的税费共1.5万元;
(7) 8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4285元;
(8) 10月取得2000年10月存入银行的5年期存款利息500元;
(9) 将一项专利权转让给某境外公司,转让收入250000元,已在该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要求:
A.200
B.235
C.355
D.240
(2012年)中国公民李某与孙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协议约定李某享有70%经营成果。同时李某也是甲上市公司的个人股东兼董事,但未在甲公司任职。2011年相关业务如下: (1)1月李某从甲公司借款10万元,年末未归还也未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2)12月李某领取甲公司董事费12万元。从中拿出5万元通过经认证批准的非营利机构捐给受灾地区。 (3)2011年李某和孙某每人从合伙企业各领取工资6万元。 (4)2011年合伙企业会计利润50万元,其中包括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乙上市公司分得的股息10万元。 请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2011年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万元。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011年)中国公民李某出版散文集取得稿酬收入40000元,将其中6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山区。李某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3640
B.3808
C.4480
D.4760
中国公民李某是外国企业中的高级职员,2011年9月雇用单位支付其工资13000元,派遣单位支付其工资1500元。
要求:请问李某应如何纳税?
(2011年)中国公民李某2010年在国内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30000元;在A国和B国各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80000元,已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李某上述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4800
B.5200
C.8800
D.7400
A.2000元
B.1920元
C.2704.76元
D.2323.81元
A.295
B.430
C.185
D.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