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5月10日取得营业执照并开业经营,但一直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现后责令限期改正,该公司在限期内仍未改正。税务机关有权对其采取的措施是()。
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经营所得
提请司法机关查封财产
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没收经营所得
提请司法机关查封财产
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A.2012年3月1日
B.2012年4月5月
C.2012年4月10日
D.2012年5月10日
2012年5月10日,甲公司以1100万元购入乙公司股票100万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含每股现金股利1元),另支付手续费5万元,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2012年5月20日收到现金股利。2012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1l元。2012年8月10日,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每股1元。2012年8月20日,甲公司收到分派的现金股利。至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每股市价为12元。2013年1月3日以1300万元出售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假定甲公司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对外提供财务报告。要求:
编制甲公司上述经济业务的有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合法?
A.在1997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可以为零
B.在1997年8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120万美元
C.1997年11月1日,中方合营者已缴付出资200万美元,若无特殊情况,外方合营者也应缴付出资200万美元
D.在2000年5月1日,甲公司实收资本不得少于800万美元
A2011年3月工商局的处罚决定违反了行政处罚的时效规定
B2012年4月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C2014年7月工商局吊销甲公司营业执照违反了行政处罚的时效规定
D2014年7月工商局吊销甲公司营业执照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A.质权自2012年3月1日起生效
B.质权自2012年3月5日起生效
C.专利权的转让自2012年5月10日起生效
D.专利权的转让自2012年5月17日起生效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2012年至2叭4年对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2年5月1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的股东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甲公司以5400万元收购丙公司持有的乙公司2000万股普通股,占乙公司全部股份的20%。收购价款于协议生效后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该股权转让协议于2012年6月15日分别经各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依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2)2012年7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5400万元支付股权转让款,另支付相关税费20万元,并办妥股权转让手续,从而对乙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 (3)2012年7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0万元。除下表所列项目外,乙公司其他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假定上述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的折旧和摊销额均计入当期管理费用,存货于2012年对外出售60%,2013年对外出售剩余的40%。 (4)2012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1200万元,其中,1~6月实现净利润600万元。 (5)2013年3月10日,乙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宣告分派2012年度现金股利1000万元。 (6)2013年3月2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分派的2012年度现金股利。 (7)20l3年12月31日,乙公司因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涨而确认资本公积l80万元;2013年度,乙公司亏损800万元。 (8)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判断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经测试,该项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为5200万元。 (9)2014年2月10日,甲公司将持有乙公司股份中1500万股转让给其他企业,收到转让款4000万元存入银行,另支付相关税费5万元。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已经降至5%,不再具有重大影响,假定乙公司的股份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10)2014年3月20日,乙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宣告分派2013年度现金股利500万元。 (11)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会计年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除上述交易或事项外,甲公司和乙公司未发生导致其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要求:
计算2012年7月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调整后的投资成本。
2010年5月10日,甲公司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损失险(含附加盗窃险),投保单上记载:保险标的为甲公司库存的一批木耳,保险金额30万元,保险费4000元,责任期限自20lO年5月15日—2011年5月15日。收到甲公司投保要求后,保险公司经审核同意承保,并在投保单上加盖同意承保印章。其后,甲公司并未按约定交纳保险费,保险公司也未出具保险单。2010年10月26日,甲公司仓库被盗,损失价值8万元的木耳,公安机关出具了立案证明。甲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甲公司未交纳保险费及自己未出具保险单为由拒赔。 请问:
(1)甲公司填写投保单并提出投保要求的行为性质是什么?
(2)甲公司未交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未出具保险单,是否影响合同成立?为什么?
(3)本案中,保险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