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案经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王某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关于本案财产刑的执行及赔偿、债务偿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A.财产刑由公安机关执行
B.王某应先履行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D.王某在案发前所负所有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A.无期徒刑的执行机关是监狱
B.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C.对王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D.如王某减刑为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应改为十五年
A.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B.签发死刑立即执行命令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C.王某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执行
D.王某由法院交由监狱或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
A.核准死刑立即执行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B.签发死刑立即执行命令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C.王某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执行
D.王某可以由法院交由监狱或指定的羁押场所执行
被告人程X2003年6月15日晚9时许骑自行车回家,中途与骑自行车违章逆行的王×相撞,引起双方争吵并发展为互殴。被告人程×掏出一把水果刀朝王×的腹部猛扎一刀,王×当即倒地血流不止。尽管程×立即将王×送往医院。但王×终因伤重不治死亡。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因撞车小事行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当予以严惩;鉴于被告人行凶后有救助被害人的表现,故判决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宣告判决后,被告人程×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判决生效后,按照死刑复核程序,中级法院将此案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请回答:本案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是否合法?法律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因撞车小事行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依法应当予以严惩;鉴于被告人行凶后有救助被害人的表现,故判决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宣告判决后,被告人程×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判决生效后,按照死刑复核程序,中级法院将此案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请回答:本案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是否合法?法律依据和理由是什么?
A.为范某作无罪辩护
B.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
C.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
D.帮助范某隐匿一些证据
,于当年8月25日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侦 查终结后,公安局于当年10月15日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市检察院根据书面材料,认为证据不足,就直接于当年11月12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当年12月20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某市人民检察院于次年2月20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被告人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关某爆炸一案依法开庭审判,于月3月25日判决陈某犯爆炸罪,判处无期徒刑;关某犯爆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当庭宣告判决后,市中级法院将判决书于4月1日送达了当事人以及支持公诉的某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关某当庭表示不上诉,市中级法院于判决书送达后第3天将被告人关某交付执行。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李某未与陈某交换意见,为了维护被告人陈某的合法权益,以量刑过重为由直接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害人马某以对被告人陈某量刑过轻为由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受辩护人和被害人提出的上诉后,要求市中级法院将与原审被告人陈某有关的诉讼材料予以移交,同时将对被告人关某的判决交付执行。省高级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书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对上诉人陈某犯罪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量刑过轻,遂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陈某犯爆炸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问:本案诉讼程序有何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A.没有违背我国有关回避的规定
B.王某可以回避,也可以不回避
C.王某应是回避的对象
D.当事人如果申请王某回避,法院可以让其回避
A.夏某若不构成犯罪对被告人夏某宣布终止审理
B.夏某若不构成犯罪对被告人夏某宣告无罪
C.对被告人宋某、杨某作出判决或裁定
D.对此案裁定终止审理
A.驳回抗诉
B.中止审理
C.终止审理
D.裁定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