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电子公司2019年9月销售一批产品,含增值税价格为56.5万元,由于购买数量多,甲电子公司给予购买方9折优惠,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列列示,税率为13%。甲电子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应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为()。
A.50万元
B.40.68万元
C.45万元
D.56.5万元
A.50万元
B.40.68万元
C.45万元
D.56.5万元
36万元
42.8万元
40万元
46.8万元
A.400x678/ (1 + 13%) x 15% = 36000(元)
B.400x678x15% = 40680 (元)
C.(400+30) x678/(1+13%) x15% =38700 (元
D.(400+30)x678x13%=37900.2(元)
目的:练习记账凭证的编制。
资料:亚星公司于2010年9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4日,收到大明公司归还前欠货款30000元,并存入银行。
(2)9日,向前进公司购入甲材料,买价为40000元,进项税额为6800元,货款未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3)11日,从银行提取现金5000元。
(4)15日,销售A产品一批,售价为30000元,销项税额为51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5)20日,车间领用甲材料65000元,用以生产A产品。
(6)21日,厂部管理人员刘英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2600元,交回现金400元。
(7)25日,销售给向阳公司乙产品一批,售价为50000元,销项税额为8500元,货款未收。
(8)28日,以银行存款偿还短期借款8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记账凭证(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如表4-1至表4-8所示。
掌握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商业汇票及票据到期的核算。 (1)甲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为60 000元,增值税额为10 200元,收到购货方交来一张期限为2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70 200元。 (2)甲公司收到上述票据款。 (3)甲公司于2006年8月26日向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价款为100 000元,增值税额为17 000元,已办理了托收手续,但货款尚未收到。9月1日,企业收到乙公司于当日签发并承兑的一张期限为6个月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117 000元,票面年利率为10%。甲公司于2006年末计提该票据利息。 (4)甲公司原向A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发生应收货款60 000元,经双方协商改用商业汇票方式结算,收到A公司交来票面金额为60 000元、期限为6个月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5)甲公司将上项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某材料公司,用于购买材料一批,买价及代垫运杂费共计62 000元,并签发转账支票一张,补付货款与票据面值之间的差额2 000元。 (6)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原材料一批,收到乙公司签发并承兑的期限为3个月、票面利率为12%、面值为40 000元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一张。 (7)承(6),3个月后,上项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甲公司如数收回全部票款,并存入银行。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甲公司的会计分录。
7.甲公司于2003年6月销售一批本年度新研制的A产品,售价为936万元(含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600万元。甲公司对售出的A产品提供1年的保修期,1年内产品若存在质量问题,公司负责免费修理。甲公司预计发生的保修费用为产品售价的2%至3%之间。至年末未发生修理费用。
甲公司于11月3日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东方公司状告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东方公司认为,甲公司未经其同意,在试销的新产品中采用了他们的专利技术,要求甲公司停止该项新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并一次性支付专利使用费80万元。甲公司认为在其研制、生产和销售该项新产品的过程中没有侵犯东方公司的专利权,遂于11月 15日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反诉东方公司侵犯本公司的名誉权,要求东方公司赔偿其损失费200万元。至12月31日,诉讼尚在进行中,本公司无法估计可能得到的赔偿金和可能支付的赔偿金。
A.10
B.25
C.15
D.0
A.113/(1+13%)x13%=13(万元)
B.113x (I+ 10%) / (1+13%) *39-14.3 (万元)
C.113x13%=14.69 (万元)
D.113x (1+10%) x13%=16.159 (万元)
要求:(1)为甲公司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2)为乙公司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持有乙公司80%的股权,2007年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1月1日,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当日发行的三年期债券300万元,年利率8%,该债券每年年末计息一次(已知该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一致)。 (2)6月5日,甲公司购买了乙公司一批商品共计10万元,款项尚未支付,乙公司该批商品的销售成本为7万元,甲公司所购商品本期80%已经售出。 (3)9月30日,乙公司购买甲公司生产的产品一批作为固定资产使用,价款及税款为585万元,当即投入使用,款项已经支付。已知甲公司该产品生产成本为300万元,乙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4)年末,乙公司计提债券利息24万元,计入财务费用。 (5)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要求:编制上述集团公司内部交易事项的抵消分录。
A.13
B.12
C.25
D.23
大华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发生下列经济业务,请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1)大华公司于2006年1月1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大型设备,合同不含税价格为4000万元,平均分4年于每年年末支付。假定该大型设备采用现销的销售价格为3546万元,该设备的成本为3000万元。年金1000万元,期数4年,现值3546万元的折现率为5%。
(2)大华公司2006年2月1日售出4000件商品,不含税单位价格300元,单位成本200元。协议约定,购货方应于3月1日前付款;2007年7月31日前有权退货。甲公司根据经验,估计退货率为20%。7月31日退回600件,退回的增值税均取得扣税凭证。
(3)大华公司于2006年8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售价80万元,成本为60万元。公司应于2006年12月1日以100万元购回。
(4)2006年9月3日,大华公司以账面价值为8000元、公允价值为10000元的甲材料,换入B公司账面价值为10000元、公允价值为11000元的乙材料,另支付给B公司补价1170元。双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甲、乙材料公允价值是可靠的。
(5)2005年10月5日,B公司赊销一批材料给大华公司,含税价为234000元。2006年10月15日,大华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B公司同意大华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16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1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