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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李某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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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以下哪些违法活动属于耕地“非农化”行为()

A.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

B.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C.占用耕地培育粮食作物

D.道路两侧占用耕地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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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为预防和减轻泥石流灾害,下列措施正确的是()。

A.将采矿、采石、修路、挖塘过程中形成的废石、废土堆放在斜坡上,阻挡泥石流

B.在沟道两侧修筑防护堤和营造防护林,努力改善生态环境

C.发生泥石流灾害时,处于泥石流区的人员,应迅速顺沟向上或向下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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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11月14日电,从在南京召开的全国耕地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目前,全国共划定 15.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超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15.46亿亩保护目标,并全部实现()。

A.测绘上图、入档入库

B.统一建档、落地到户

C.上图入库、落地到户

D.统一建档、分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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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根据我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农银发〔2009〕190号),采用一般贷款方式的,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但对从事林果业等回收周期较长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延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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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公民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经营,收成看好,就在鱼要大量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塘而死
,而其两个儿子都在外地打工,无人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出塘并将鱼运到市场上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及卖鱼所花费的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 问:

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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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某村水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该厂已经营近10年,污水一直排入水塘上游的河流。赵立国与余庆华合
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2009年5月,赵立国、余庆华二人向水塘投放虾苗2万尾。投放后赵、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10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造纸厂与其交涉。造纸厂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5000尾。厂方把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化验结论是虾苗死亡可能是被排出的废水毒死,但不能肯定。市环保部门对造纸厂排出废水的检验结果是该厂排出的废水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由于赵、余二人与造纸厂之间关于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在举证期间内,原告赵立国、余庆华二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有: (1)2009年5月10日购买2万尾虾的发票,发票载明了单价及总金额; (2)原告与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 (3)估算死虾5000尾的书面材料,原告及被告派到现场查看人员都在上面有签名; (4)赔偿费用一览表及计算方法; (5)李某的证言,证明在送检过程中商品检验处的检验员蔡某与厂方有过两次私下的接触。 李某到庭作证后,被告造纸厂不同意赔偿,提出了以下证据材料: (1)市商品检验处的化验报告; (2)市环保部门的检验报告。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重新鉴定虾的死亡原因,法院指定由省级有关部门作出了新的鉴定意见。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原告应对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又应如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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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农户李某于2019年2月14日到通泉镇某农机经营部以166800元的价格购买一台农耕机,使用后不久因机

头出问题,该经营部同意免费修理,之后屡修屡坏,直到10月份在保修期内共修理5次仍不能正常使用,后李某发现该农耕机已被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产品,遂要求某农机经营部退货,结果遭拒。

请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能否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什么?

(2)李某与农机经营部之间的争议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3)李某的要求能否得到法律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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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桑基鱼塘是将低洼稻田挖深作塘,塘内养鱼,塘基上种桑,用桑养蚕,蚕粪养鱼,鱼粪肥塘,塘泥肥田、肥桑,从而获得稻、鱼、蚕三大丰收。这属于_______方面的典型例子。填入横线上最恰当的是()。

A.维护原有的生态系统稳定性

B.加速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

C.根据人类需要建立新的生态系统

D.加速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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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给定材料4”介绍了G市某些区县在实施“水生态+扶贫”模式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等内容。假如你是G市人大代表

材料4:

近日,“秋水长天,水美中国”采访团调研了G市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情况。记者经过走访发现,G市某些区县的“水生态+扶贫”模式,对欠发达地区在保持青山绿水的同时大力推进脱贫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G市以山地、丘陵为主,占总面积的80.98%。全市溪水密布,河流纵横。G江是G市最大的河流,其在市内各地又分布有一级支流两条,二级支流十条。资料显示,上世纪80年代,G市所辖的三区十四县水土流失面积达到28.37%。经过30多年的治理,部分地区的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了从穷山恶水到青山绿水的转变。

周大姐五年前从上河县回到了园村老家经营农家乐,记者沿河查看水草长势时,她正在岸边洗菜,竹篮里盛满了自家地里产的水灵灵的白萝卜。

“在县城打工时听说家里的河治好了,还建了漂流项目,就回来开个农家乐,现在每年能挣十多万,比打工好多了。”周大姐的脸上带着笑意。

石县大畲村村主任张某更是直言,“治理前这里就是穷山恶水,治理后可以种莲、种烟、种水稻,还能发展旅游业。”

大畲村的“南庐屋”始建于清朝乾隆年间,历经风雨仍巍然屹立,现在还有人居住,是游客体验客家民俗文化的好去处。

在“南庐屋”旁的一棵大树下,几位村民正坐在石凳上聊天,村里的年轻姑娘文文解答了记者关于为何新房子没人住的疑惑,“这是村里统一规划,我们出钱盖的,建好时间不长,有些人家还在装修呢。”

当记者到达宁县还安小流域时,县水保局副局长符某站在种满了脐橙的山坡上介绍了小流域治理的诀窍:山顶戴帽涵养水源,山腰开垦梯田种果,山窝挖塘筑库养鱼和供水抗旱。

据悉,在小流域治理过程中,宁县坚持把水土流失治理和现代农业发展结合起来,把小流域治理同水保科技示范园建设结合起来,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多业并举、滚动发展”的思路,通过项目资金扶持,引导治理大户——绿森现代农业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租用了1500多公顷水土流失山地。

绿森公司的现场管理人员赖某,退休后来扶贫点工作,带领乡亲们在保持水土的同时增加收入,黝黑的脸庞见证了这位老人对种植脐橙的热爱。

下山时记者遇到骑着摩托车上山干活的李大哥,他是绿森公司的雇工,年近六旬。他描述了自己的收入情况,“60到80块钱一天,每个月能干15到20天。将山地租给绿森公司的农户,5年后还能分到每亩两成的利润。”

“年纪大了,在外面打工挺难的,现在的收入已经很不错了。”李大哥对家门口的工作显得很满意。

石县水土保持科普示范园所在的地方曾经林草稀疏,农田水利设施简陋,土壤贫瘠,沙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示范园项目启动后,通过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治山与治水相结合,坡面治理与沟壑治理相结合,建成了“名、优、特、新”的经济果木林,实现了生态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

示范园于2014年10月启动建设,吸引了大量民间资本及广大群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在建设过程中,采取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统一规划设计的方式,将示范园区建设与生态旅游有机结合,使水土资源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性开发。

鸿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参与了这一园区的建设。公司负责人黄某已经投资了约两千万。他告诉记者:“自己投资一部分,政府配套一部分。”

黄某在深圳有家贸易公司,生意不错。“本来就是想回家开个农家乐试一试,没想到政府这么重视,就留下来了。”在忙着让记者品尝园区产的葡萄时,他眼神坚定地讲了下一步的打算,“把水留住,把山治好,让乡亲们过上好日子。”

G市水保局局长对黄某的自学能力赞不绝口:“他办公室里讲水保的书比我还多呢。”

“民营水保大户雇当地的农民参与治理和开发,群众可直接获得和外出务工一样的报酬,也进一步推动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石县水保局的王某这样解释“水生态+扶贫”的好处。

小陈就是回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在鸿达公司一个月的收入有4000多元。“以前在广东打工,离家太远,现在可以骑摩托车上班,还可以照顾到家里。”

“脐橙飘香,水保先行”就是生态优先和民生优生并重的鲜活案例,是水土流失地区百姓对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充分肯定,也是“水生态+扶贫”模式开花结果的生动写照。

“给定材料4”介绍了G市某些区县在实施“水生态+扶贫”模式过程中取得的成效等内容。假如你是G市人大代表,准备提交一份“关于在全市推广水生态+扶贫”模式的建议。请根据“材料4”,拟定提出推广“水生态+扶贫”模式的理由和可推广的相关措施。江西华公整理(20分)

要求:

(1)紧扣资料,内容具体;

(2)理由充分,措施明确;

(3)层次分明,有逻辑性;

(4)不超过500字。2017年国家公务员申论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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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

A.挖砂

B.采石

C.采矿

D.取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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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王某承包村里的鱼塘,经过精心饲养,收成看好。就在鱼出塘上市之际,王某不幸溺水而死,而其两个儿子
都在外地工作,无力照管鱼塘。王某的同村好友李某便主动担负起照管鱼塘的任务,并组织人员将鱼打捞上市出卖,获得收益4万元,其中,应向村里上缴1万元,李某组织人员打捞出卖鱼所花费劳务费及其他必要费用共计2000元。现李某要求王某的继承人支付2000元费用,并要求平分所剩2.8万元款项。 问:

公民李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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