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18年7月注册成立,由于经验不足,于《2019年9月解散并依法清算,下列财产中,不属于清算财产的是()。
A.股东李某分期缴纳但尚未到期的出资12万元
B.股东赵某出租给甲公司价值20万元的设备
C.股东陈某从甲公司借用但尚未归还的资金8万元
D.股东王某到期未缴纳的出资10万元
A.股东李某分期缴纳但尚未到期的出资12万元
B.股东赵某出租给甲公司价值20万元的设备
C.股东陈某从甲公司借用但尚未归还的资金8万元
D.股东王某到期未缴纳的出资10万元
2010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末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11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甲于2叭2年2月决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金,在未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实施增资决议。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2010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11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11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A.甲公司决定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甲公司决定会计年度终了时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C.甲公司未设立股东会
D.股东王某行使股东会相应职权作出决定时未使用书面形式
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述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孙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赵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钱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A.股东达成设立公司合意时
B.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时
C.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时
D.乙补缴出资并获得公司登记机关确认时
A.甲公司不构成违约
B.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C.乙公司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乙公司可要求提高合同价格
2014年1月,周某、吴某、蔡某和其他十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记载,周某为第一大股东,出资5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股东认缴的出资应当在公司成立后的6个月内缴足。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和议事规则未作特别规定。
2018年3月,蔡某认缴的出资经催告仍未足额缴纳,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蔡某补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蔡某以甲公司的请求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
2018年4月,昊某拟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李某,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周某同意,其他股东反对。吴某认为周某代表的表决权已过半数,所以自己可以将股权转让给李某。吴某遂与李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2018年5月,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并召开股东会会议进行表决,股东钱某投了反对票,其他人赞成,决议通过。钱某提出退出甲公司,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遭到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蔡某拒绝甲公司诉讼请求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吴某认为可以将股权转让给李某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收购钱某股权?简要说明理由。
A.A于10年3月申报;
B.B于10年3月申报;
C.C于10年3月申报;
D.D于10年6月申报。
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因近期发生亏损,现金流量严重不足,无力支付于2001年12月31日到期的应付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账款1000万元。经协商,甲公司与乙公司同意就此项债务进行重组。有关重组协议如下: (1)债务重组日为2001年12月31日。 (2)甲公司以某项固定资产抵偿债务100万元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为150万元,已提折旧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乙公司收到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3)在以上述固定资产抵偿债务的基础上,免除剩余债务的20%,其余债务延期至2003年12月31日偿还。 (4)甲公司如于2002年开始盈利,则从2002年 1月1日起对延期偿还的债务,按5%的年利率向乙公司到期一次支付利息。 假定,甲公司2002年没有盈利。2003年12月 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按期向乙公司偿还款项。 要求: (1)编制乙公司接受甲公司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以固定资产抵偿债务的会计分录。 (3)计算乙公司延期收回债权部分在债务重组日的未来应收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延期偿还债务部分在债务重组日的未来应付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5)编制2003年12月31日甲、乙公司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于2009年1月成立,专门从事药品生产。张某为其发起人之一,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000股,系公司第十大股东。王某担任总经理,未持有甲公司股票。2013年11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5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4年9月,王某买入公同股票20000股;2014年12月,王某将其中的5000股卖。(2)2014年10月,张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2015年6月,刘某向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王某无权取得转让股票的收益;张某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不合法。董事会未予理睬。2015年8月,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该公司章程对股份未作特别规定:王某12月转让股票取得收益3万元归其个人所有;张某因急需资金不得已转让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200000股。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王某是否有权将3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简要说明理由。
不得向A公司发放信用贷款
可以向A公司发放信用贷款,但发放信用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可以向A公司发放担保贷款,但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可以向A公司发放担保贷款,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可以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