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停靠于道口装卸物资时,车身某部位突然发生着火/冒烟后的正确做法是()
A.立即将正在着火/冒烟的车辆转移至空旷无易燃易爆设施/物资的区域后紧急处理
B.高声呼救,将着火/冒烟的信息传递给更多的人员,让更多的人员参与紧急救援中
C.拨打厂内消防救援电话,就近寻找灭火器处理初起火
D.要淡定,不管着火/冒烟的车辆,先想办法进入车间去拿灭火器
A.立即将正在着火/冒烟的车辆转移至空旷无易燃易爆设施/物资的区域后紧急处理
B.高声呼救,将着火/冒烟的信息传递给更多的人员,让更多的人员参与紧急救援中
C.拨打厂内消防救援电话,就近寻找灭火器处理初起火
D.要淡定,不管着火/冒烟的车辆,先想办法进入车间去拿灭火器
A.关闭装卸机械的所有灯光
B.开启装卸机械的所有灯光
C.关闭装卸机械的电源
D.开启装卸机械的音响
被告人叶某(男,28岁,司机)于某年10月份的一天,驾驶一辆大卡车为运输公司送磷肥。途经一段山路时,正当下坡,突然汽车制动器失灵,汽车刹不住,急速下行,随时都有翻车于深谷的危险。在这危急时刻,叶某急中生智,把方向盘往里打,使车身擦山而行,用车身与山壁的摩擦力减慢车速。车速减慢了,但仍不能停住,危险并没有消除。这时,对面有一辆运煤卡车慢速爬坡上行。叶某见两辆车车速均较慢,为了使自己的下行车停住,消除危险,就采取了与上行车相撞的措施。结果,车停住了,但两辆车的发动机都撞坏了,后来花去修理费4。7000余元,加上叶某用车与山壁摩擦所造成的损坏修理费2000余元,共计59000余元。事件中未发生任何人身伤亡,货物也均未有损失。
问:本案中叶某的行为是否属于紧急避险?
A.叉车司机没有提前出场做好装卸设备准备工作,当货物快运列车到站后,由于站停时间短,叉车司机着急,车辆在站台上时速达到9公里/小时,车速较快,违反了《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相关规定,导致事件发生,叉车司机承担直接责任
B.叉车司机沿着站台平行线路行驶,叉车边缘距离站台边沿0.4米,距离站台边沿过近,不符合相关规定,导致叉车卡落站台事件发生,叉车司机承担直接责任
C.叉车在站台行驶时,遇到旅客没有及时鸣笛警告,停车避让旅客,导致叉车与旅客运行线路发生冲突,导致事件发生,叉车司机负有主要责任
D.装卸工长没有及时做好工作预想,组织司机、装卸工等相关人员提前进场,导致货物快运列车进场后,设备匆忙出场,是此次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