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李某以出资额10万元为限对该债务承担责任
B.乙银行可以要求孟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C.乙银行可以要求王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D.乙银行可以要求张某承担全部60万元债务
A.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张小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B.张小小如取得合伙人资格,其取得资格的时间为继承开始时
C.张小小如不愿成为合伙人,则合伙企业应向其退还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D.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法应具有某种资格,则不具有该资格的张小小不能取得合伙人资格
A.注册资本不能低于10万元
B.可以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C.只能由张某或者李某担任法定代表人
D.可以再投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但只能做有限合伙人
A.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B.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
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D.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张某拟与王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因张某不愿以自己名义投资,遂与李某约定,李某为名义股东,张某为实际出资人并享有投资收益。 后李某按照约定,认缴出资 100 万元,设立了甲公司。李某被记载于甲公司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王某、赵某认缴的出资全部缴足,李某认缴的出资张某仅实际缴纳 60 万元。
甲公司经营期间,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造成了损失。张某得知后,要求李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为防止李某继续损害自己的利益,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 王某、赵某反对,双方发生争议。 在变更股东的争议未解决前,甲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权人郑某以李某未完全履行 出资义务为由,要求李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某以其为名义股东为由抗辩。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能否变更为甲公司股东?简要说明理由。
(3)李某是否有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2011年10月,甲、乙、丙三人和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丁公司)设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和丙为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2012年2月,甲见股市火爆,即筹款进人股市。丁公司的代表张某见甲忙于炒股,无心管理企业,提出由自己和甲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但是被甲拒绝。 2012年5月,由于炒股失败亏损严重,甲无力清偿所欠李某的10万元借款。李某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经过清算,甲所拥有的份额价值12万元。李某表示,愿意接受甲的财产份额,并加入合伙企业。乙不同意李某入伙,提出优先购买甲被强制执行的份额。丙提出,由于甲被强制执行财产份额,属于当然退伙,要求由自己代替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问题:
张某提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问题:以上案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指出来并说明理由。
问:该公司的设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A.王某
B.王某、李某和张某
C.蔷薇饭店
D.李某和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