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医疗器械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B.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号、使用期限或者失效日期、销售日期
C.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受托生产企业的名称
D.供货者或者购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
E.相关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生产、经验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处罚()。
A.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
B.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C.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10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
D.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A.省级,市级
B.省级,省级
C.市级,省级
D.市级,市级
A.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B.经营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
C.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停止经营医疗器械的
D.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企业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建立并执行销售记录制度的。
A.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B.生产、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C.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
D.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A.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
B.生产或者经营未经备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
C.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
D.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