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票据种类
B.承兑行或承兑人开户行行号
C.出票人名称
D.收款人名称
A.T+3,T为票据到期日
B.T+10,T为票据到期日
C.T+3,T为票据承兑日
D.T+10,T为票据承兑日
深圳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直接参与行)为承兑银行的商业汇票一份,承兑申请人为开户单位火炬公司;本日收到持票人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太原市分行营业部寄来的托收凭证和承兑汇票,持票人为太原市富华公司,金额160万元;审查无误后,当即付款并通过深圳发展银行济南分行向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城市处理中心传输汇划资金信息,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清算支付资金。请作出有关各行的会计分录。
深圳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借:
贷:
借:
贷:
国家处理中心:
借:
贷:
借:
贷:
农业银行太原市分行营业部:
借:
贷:
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如下:
(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
(2)甲公司没有向保证人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
(3)即使保证生效,持票人应先向被保证 人请求付款,只有在被保证人没有支付能力时才由保证人付款。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可拒绝付款的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