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安排“网络水军”为其销售的商品生成不真实的网络销量数据和“用户好评”,该“刷单炒信”的行为属于()。
A.混淆行为
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虚假宣传和虚假交易行为
D.诋毁商誉行为
A.混淆行为
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虚假宣传和虚假交易行为
D.诋毁商誉行为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按规定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E.5年
A.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B.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最大剂量不超过7日常用量
C.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D.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E.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应保存2年备查
配送服务税收筹划
零售企业的配送物流服务,从流转税的角度,可以分解为货物仓储、分拣、运输、搬运、装卸等服务。按现行流转税政策,均属于营业税税种的课税范围。按税目划分,则涉及“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两个税目。其中,货物运输和装卸搬运适用交通运输业税目,法定税率为3%,仓储属于服务业税目,法定税率为5%。适用不同税率的前提条件是要分开核算。
根据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与取得货运收入的相关发票制度包括:①只能使用从地税机关申领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全国联运行业货运统一发票”(以下均简称“货运发票”)。②申购货运发票的条件是必须取得政府机关(交通管理局)颁发的《公路货运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登记有“货物运输”字样,并在地税局办理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③如未能获准领购并自开货运发票,就只能逐笔向地税局申请代开货运发票,这需要逐笔提交繁杂的资料证明。
在实践中,许多连锁企业没有申领到货运发票,但又取得了相关收入,按现行规定就得逐单向地税局申请代开货运发票。但由于提交资料繁杂,过高的操作成本令连锁企业难以承受。
如果连锁企业不办理逐笔申请代开,就会落入这样的困境:由于地税局电脑系统中该企业没有登记“交通运输业”税目,无法按3%的低税率申报纳税,只能挤入“其他业务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不仅如此,当客户要求开具发票时还要遭遇巨大的困扰,手中只有“其他服务发票”而没有“货运发票”,如果在“其他服务发票”上开具“运费、装卸费”等项目就构成了发票违章,在发票验销环节被地税局发现会课以罚款(罚款金额每张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要发票不违章,就只能将物流费统统以“服务费”等模糊的名目收取。
由于连锁零售企业配送服务的客户一般为供应商(包括生产商与贸易商),基本上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客户如果取得“货运发票”,按现行的增值税政策规定,发票所列之“运输费”可以抵扣7%的增值税(“装卸费、包装整理分拣费”不允许计算抵扣)。如果供应商从零售企业取得的发票为“其他服务收入发票”,就不能抵扣任何税款。
而目前大多数连锁零售企业的配送中心没有申请取得交通管理局颁发的《公路货运许可证》,不能在地税局登记“交通运输业”营业税目,因而不能办理“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不许领购货运发票。实践中多数零售企业是外包(委托其他货运公司运输),或者购入若干车辆并办理车辆的《营运许可证》,自行完成配送业务。对外收取的配送服务费则全部按“其他服务收入”缴纳5%的营业税并开具“其他服务收入发票”。供应商不能抵扣增值税。
一般大型零售企业的配送中心一年运输装卸收费收入可达上千万元。如经过税收筹划,自身可节省营业税开支达几十万元,足以弥补筹划的成本。同时,筹划后供应商还可获得上百万元的税收抵扣,对供应商而言配送税收筹划也具有较大的经济意义。由于配送税费筹划能够降低整个商品供应链的税收成本,因而对降低商品价格也有着现实意义。随着大型零售企业配送中心物流功能的外部扩展,开展第三方物流配送服务将是连锁零售配送中心业务发展趋势,配送税费问题不可忽视。
问题:请你利用所学知识对大型零售企业配送中心税收进行合理筹划,以减少配送中心成本支出,实现零售供应链企业的双赢。
A.麻醉药品不得零售
B.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C.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D.药品零售企业经批准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E.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经批准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A.成本大大下降
B.规模大大增强
C.网络水平大大提高
D.信息技术大大扩展
A.58号
B.198号
C.138号
D.258号
苏宁电器是中国3C(家电、电脑、通讯)家电连锁零售企业的领先者之一。苏宁电器1990年创立于江苏南京,是中国3C(家电、电脑、通讯)家电连锁零售企业的领先者,是国家商务部重点培育的 “全国15家大型商业企业集团”之一。截至2009年,苏宁电器在中国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300多个城市拥有1 000家连锁店,80多个物流配送中心、2 000多个售后网点,经营面积500万平方米,员工12万名,年销售规模突破l 000亿元。品牌价值455.38亿元,蝉联中国商业连锁第一品牌,名列中国上规模民企前三、中国企业500强第54位,入选《福布斯》亚洲企业50强、《福布斯》全球2 000大企业中国零售企业第一。 展望未来,到2010年底,电器连锁店总数突破1 200家,销售规模突破1 500亿元,实现网络规模、品牌效益、管理与服务等全方位的行业领先,进入世界500强;到2020年,电器连锁店总数将达3 000家,销售规模达3 500亿元,同时完成300个电器旗舰店、60个物流基地的建设,进入世界一流企业的行列,成为“中国的沃尔玛"。苏宁电器的发展趋势如日中天,那么它是否可以持续这样快速的发展呢? 该公司2005—2008年的发展能力指标见表11一4。
要求:(1)对苏宁电器的发展能力状况进行分析; (2)国美电器2006一-2008年的增长能力指标见表11_一5,试比较苏宁电器和国美电器的发展能力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