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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获得作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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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E-mail是指A 利用计算机网络及时地向特定对象传送文字、声音、图像或图形的一种通信方式B 电报、

E-mail是指

A 利用计算机网络及时地向特定对象传送文字、声音、图像或图形的一种通信方式

B 电报、电话、电传等通信方式

C 无线和有线的总称

D 报文的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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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目前数字出版物向社会传播的途径主要有()等。

A.有线互联网

B.物联网

C.无线通信网

D.局域网

E.GPS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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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编辑加工题:阅读分析短稿,并按照稿件加工整理的规范进行编辑加工。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信息网
络著作权保护问题也日益显得重要。 将作品在网络上传播,涉及对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之一——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使用。著作权的权利范围 著作权人把自己的作品交给出版社以图书形式出版,就意味着出版社已获得了该作品的图书版权,而出版社是否可以把该作品再用于网络出版,取决于作品的表现形式是否适合在网络上传播。就是说,出版社如果要把本社已经出版的图书再用于网络出版,不须征得著作权人许可。至于作品在网络上出版后出版者如何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则可以参考国家版权局的规定,不能由双方自行签订出版合同约定,因为这是一种法定合理使用。依法保护出版单位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期刊出版单位享有法律赋予的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权利。就是说,只要著作权人事先没有发表声明禁止转载或摘编,期刊就可以转载或摘编任何已发表作品,且只要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来源,不用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向其支付报酬。然而,期刊转载或摘编已经在网络上传播的作品,应该事先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依法保护出版单位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合法设立的网络出版单位也享有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权利。这些单位如果要转载或摘编报刊上的作品,需要事先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因为这也涉及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使。著作权限制的作品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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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酷6网未经许可传播《赤壁》被判赔 未经电影《赤壁》著作权人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营销策划分公司(简

酷6网未经许可传播《赤壁》被判赔 未经电影《赤壁》著作权人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营销策划分公司(简称中影集团)许可,视频网站酷6网擅自播放《赤壁》,中影集团起诉至法院,要求酷6网赔偿损失55万元。 中影集团诉称,在《赤壁》上集首映日,中影集团就曾向酷6网的经营方酷溜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酷溜公司)发律师函,要求其不要传播影片。然而在《赤壁》公映期间,酷溜公司却未经授权、未支付使用费,就在其经营的酷6网上提供该影片的网络视频,侵犯了中影集团的著作权。 对此酷溜公司表示,他们在收到中影集团律师函后,要求员工将“赤壁”设置为关键词,注意对上传相关视频进行阻止和删除。其代理人称,涉案视频是由网友上传的,酷6网仅是为网友上传的视频提供存储空间,并未改变上传内容,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不应承担侵权责任。而且涉案视频的内容不在网站显著位置,点击量少,没有给中影集团造成不良影响,不同意其赔偿请求。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审理认为,从酷6网网站经营的角度看,增加视频内容是其网站增加点击量、获得广告等经营利益的重要手段。酷溜公司对用户上传的内容是否侵权应进行相应的审查。虽然酷溜公司在收到中影集团律师函后给予了一定的处理,但在《赤壁》热播期间,网站上仍可找到该片内容,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因此,法院认定酷溜公司未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行为存在过错。法院在综合参考酷溜公司的过错程度、《赤壁》的投资规模、上映档期等多种因素后,判令酷溜公司停止传播《赤壁》,并支付赔偿金5万元及诉讼合理开支5 000元。 近几年来,视频分享网站大量涌现。这些网站都是以网友上传的方式,向用户提供大量的视频内容,并通过上传程序选择的设置,对视频内容进行自动分类和推荐。从2008年开始,多家权利人陆续就类似的擅播影片行为提起诉讼,认为视频分享网站侵权,而网站则大多以《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的免责条款作为挡箭牌,以不知作品侵权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上述条例中的免责条款在实践中被称为“避风港规则”,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时,如果符合“标明了自身的基本状况,并明示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不改变作品”、“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知道作品侵权”、“未直接获得经济利益”、“接到权利人通知后进行删除”这五大条件,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避风港规则”并不能使上述无限制的视频上传行为合法化。在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涉案作品基本为正式发行的影视剧,且大部分内容在热播期间,上传内容完整规范,编号统一,大量内容均由一个网友在同一地址上传。网站对此类情形,如果仍以不知道侵权为由进行抗辩,则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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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从事互联网出版的基本条件包括()等。

A.具有出版、信息、经营管理和情报资料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

B.开发网络出版平台

C.有上级拨款

D.通过“自主建站”或“服务外包”等方式建立互联网出版网站

E.取得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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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者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受众传播内容违法或失实的新闻,从而侵害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新闻侵权可分为刑事犯罪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前者主要是诽谤罪,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主要是指侵害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以下不属于新侵权的是:

A.某电台为名不副实的增高产品“高尔宝”做广告,欺骗了很多消费者

B.某杂志未经过刘翔本人允许,擅自将其在奥运会上的跨栏照片当作封面

C.某电视台大肆宣传包治百病的某种秘方药物,引来观众的阵阵声讨

D.某出版社经过鲁迅先生家属的同意,再次修订出版《鲁迅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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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65 新闻侵权:是指新闻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大众传播媒介以故意捏造事实或者过失报道等形式向受众传播内容违法或失实的新闻,从而侵害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新闻侵权可分为刑事犯罪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前者主要是诽谤罪,指“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后者主要是指侵害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以下不属于新侵权的是()。

A.某电台为名不副实的增高产品“高尔宝”做广告,欺骗了很多消费者

B.某杂志未经过刘翔本人允许,擅自将其在奥运会上的跨栏照片当作封面

C.某电视台大肆宣传包治百病的某种秘方药物,引来观众的阵阵声讨

D.某出版社经过鲁迅先生家属的同意,再次修订出版《鲁迅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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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为获取未出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版单位需要做的工作有()等。

A.向作者介绍我国有关著作权保护的规定

B.与作者签订书面的许可使用合同

C.向作者说明希望获得哪些方面的授权

D.避免与合作作品的著作权人合作

E.尽量争取作者授予的权利为专有使用权,以利于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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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2001 年修正之后的《著作权法》根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需要,采纳的一个全新的法律术语是()。

A.信息网络使用权

B.信息网络传播权

C. 信息网络复制权

D. 信息网络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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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信息网络传播权 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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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论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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