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一家公司的HR,企业公告作为企业宣传阵地,只允许人力资源部使用,应该怎么做呢?()
A.停用公告应用
B.从工作台把公告删除
C.设置公告应用的可见范围为人力资源部
A.停用公告应用
B.从工作台把公告删除
C.设置公告应用的可见范围为人力资源部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 100万元。其中z赵某拟出资25万元人民币,钱某拟以一辆汽车作价出资20万元,孙某拟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30万元,李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5万元,周某拟以劳务作价出资为20万元。
(2)公司首次出资15万元,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的2009年12月 31 日前缴足。
(3)委托赵某办理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2007年3月 21 日赵某到工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局指出了申请中不合法的地方,赵某与钱某、孙某、李某、周某协商后予以纠正。
2007年4月 7日,赵某到工商局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2007年4月 2日。赵某认为公司成立了应当公告,于2007年4月 11 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之后,赵某召集并主持首次股东会。
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发现,钱某作为出资的一辆汽车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由钱某补足差额,如果钱某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07年7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依法成立了刑州分公司。荆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对方要求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007年8月,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向其他企业投资,于是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与王某、冯某两位自然人投资设立了一家合伙企业。
试问:
(1)公司成立,是否必须公告?
(2)公司成立后的首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3)董事会做出的关于钱某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4)西南兄弟创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应替荆州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A.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伙企业
B.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
C.与韩国商人共同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D.共同出资设立一家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A.甲企业和乙公司的出资比例没有限制
B.乙公司的专利技术应经在中国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C.乙公司必须对作为出资的专利技术享有所有权
D.甲企业的厂房上可以在出资前已设定抵押权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3】30号)规定,境内企业集团实行集中收付的,可指定一家境内成员企业(包括财务公司)作为主办企业,负责对所有参与存放境外业务的境内成员企业的境外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实行集中收付。()
A.A银行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B.甲公司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的行为有效
C.甲公司若未提出申请,法院可以作出宣告该汇票无效的判决
D.法院若判决宣告汇票无效,应当组成合议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