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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自()年1月1日起,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A.2010
B.2011
C.2012
D.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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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10
B.2011
C.2012
D.2019
A.自2019年1月1日起,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可以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
B.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C.企业发行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
D.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A.金融负债
B.长期股权投资
C.应付债券
D.权益工具
A.发行永续债的企业对永续债产品的税收处理方法一经确定,一年内不得变更
B.企业对永续债采取的税收处理办法与会计核算方式不一致的,发行方、投资方在进行税收处理时须作出相应纳税调整
C.企业发行的永续债,只能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
D.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
A、股利制动机制
B、股利推动机制
C、票息递增条款
D、强制付息条款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权益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