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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王某是一个汽车修配厂的车问工人,由于家境贫寒,心理失衡,欲报复社会。2002年2月某日晚上在亲戚家

喝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汽车上了路,借着酒性接连撞伤行人数人,在其他行人呼喊、阻拦下仍然不停车,继续开车撞人,结果撞上路边电话亭,店主受重伤,王某本人也受伤。该案中,王某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交通肇事罪

C.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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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是一个汽车修配厂的车间工人,由于家境贫寒,心理失衡,欲报复社会。2002年2月某日晚上在亲戚家喝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汽车上了路,借着酒性接连撞伤行人数人,在其他行人呼喊、阻拦下仍然不停车,继续开车撞人,结果撞上路边电话亭,店主受重伤,王某本人也受伤。该案中,王某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不构成犯罪

B.交通肇事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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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王某是一个汽车修配厂的车间工人,由于家境贫寒,心理失衡,欲报复社会。2002年2月某日晚上在亲戚家喝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汽车上了路,借着酒性接连撞伤行人数人,在其他行人呼喊、阻拦下仍然不停车,继续开车撞人,结果撞上路边电话亭,店主受重伤,王某本人也受伤。该案中,王某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不构成犯罪

B.交通肇事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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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王某是一个汽车修配厂的车间工人,由于家境贫寒,心理失衡,欲报复社会。2002年2月某日晚上在亲戚家喝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汽车上了路,借着酒性接连撞伤行人数人,在其他行人呼喊、阻拦下仍然不停车,继续开车撞人,结果撞上路边电话亭,店主受重伤,王某本人也受伤。该案中,王某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A.不构成犯罪

B.交通肇事罪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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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2006年8月的一天,王某酒后驾车回家,由于醉酒将桑塔纳轿车停在自家附近的大街上,汽车钥匙未拔、
车灯、车门未关,即回家了。之后恰逢某单位汽车司机李某,在大街上散步路过此处,发现该车开着车灯、车门未关,车钥匙插在车上。于是李某趁附近无人,潜入车内,将车开走隐藏起来,并将车内证件扔掉,现金8000元挥霍,然后将汽车改装换走车牌,供自己使用起来,直到6个月后案发。

问:李某的行为是拾得遗忘物还是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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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某市汽车修配厂厂房漏雨,遂商请房地产维修中心维修,双方商定维修费用为3000元。房地产维修中心派了几个工人携带维修工具前来维修。在维修过程中,维修工人先将拆下来的建材运到地面堆放,但汽车修配厂监工为了尽早完成维修工作,让维修工人将拆下来的建材放在厂房顶边沿上,嗣后,厂房边沿的檐板断裂,堆放的建材从房上掉下来,将从房下经过的李某砸伤,经过抢救治疗,虽然没有造成死亡的后果,但李某成为植物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汽修厂和房地产公司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

B.维修工人应该对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应该由房地产公司单独对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D.汽修厂应该对其指示过失对李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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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某市利达汽车修配厂私自拼装一辆汽车,欲将其出售,但惧怕该行为被发现,便委托朋友汪某
代为推销,答应事成后给一笔数目可观的好处费。汪某隐瞒汽车真相,与外市郊区农民吴某签订了买卖汽车合同,并收取人民币5万元。吴某接到汽车后,发现该车是私自组装的,便向利达汽车修配厂提出退货还款要求,即被汽车修配厂拒绝。吴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认为此汽车确为利达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两被告欺骗原告,属于违法行为。故依法判决: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无效。收缴剩达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的汽车。被告退回原告货款5万元及其利息。被告汪某与被告利达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

问:本案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是否正确?(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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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个体户张某、王某二人于1999年10月1日从汽车交易中心购得一辆“东风”牌二手卡车,,共同从事长途货
物的运输业务。二人各出资人民币3万元。同年12月,张某驾驶这辆汽车外出联系业务时,遇到李某,李某表示愿意出资人民币8万元购买此车,张某随即氢车卖给了李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事后,张某把卖车一事告知王某、王某要求分得一

半款项。李某买到此车后,于同年年底又将这辆卡车以人民币9万元卖给赵某。二人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赵某某租车给李某使用,租期为1年,租金人民币1万元,二人签定协议后,到有关部门办理了登记过户手续。赵某把车租赁给李某使用期间,由于运输缺乏货源,于是李某准备自己备货,因缺乏资金遂向银行贷款人民币5万元,李某把那辆卡车作为抵押物,设定了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协议,但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次年11月赵某把该车以人民币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钱某。12月赵某以租期届满为由,要求李某归还卡车,李某得知赵某把车卖给钱某,遂不愿归还卡车,主张以人民币9万元买回此车,赵某不允,遂生纠纷。

现问:

(1)张某、王某对卡车是什么财产关系?

(2)张某、李某的汽车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李某、赵某约定买卖合同签订时,卡车即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4)李某与银行的抵押合同能否生效?为什么?

(5)李某主张买回卡车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6)截止纠纷发生时,该卡车所有权归谁享有?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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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第 28 题 孙某与王某集资购买了一辆汽车,并由王某营运,后因两人发生结算纠纷,王某诉至县人民法院,要求将汽车判归已有,由其偿还孙某的投资,或由孙某退还其投资,将汽车归孙某所有。诉讼中王某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要求在诉讼期间汽车继续营运,以其朋友刘某的汽车为担保。珐院裁定准许王某将车营运至判决车辆归属时止。后经法院判决车归孙某,但孙某发现汽车发动机已被更换,担保人刘某已将用以担保的汽车变卖后不知去向。孙某遂向法院提出赔偿请求。那么,法院应否赔偿?()

A.应予赔偿,因为孙某的损失是由于法院的违法行为造成的

B.应予赔偿,因为是该法院诉讼保全手续的不明导致了诉讼当事人的损失

C.不予赔偿,因本案中法院的保全行为并不违法

D.不予赔偿,因为孙某的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司法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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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被告人王某(男,43岁,某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查明在1998年8月18日,被告人工某在某市公

被告人王某(男,43岁,某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查明在1998年8月18日,被告人工某在某市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喝的白酒倒出半碗(约3两)自饮,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由于被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关押在该所7号监号内的叶某、余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捕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市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所,才将被告人唤醒。问: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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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被告人王某(男,43岁,某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查明被告人在1998年8月18日,被告人王某在

被告人王某(男,43岁,某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查明被告人在1998年8月18日,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喝的白酒倒出半碗(约3两)自饮,当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由于被告人没有职守,造成关押在该所7号监号内的叶某、余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搏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市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所,才将被告人唤醒。问: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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