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与妻子李某结婚多年未生小孩,李与陈商量欲收养一个孩子,陈说改日去民政部办理。某日下午,陈来
A.绑架罪
B.拐骗儿童罪
C.偷盗婴儿罪
D.无罪
A.绑架罪
B.拐骗儿童罪
C.偷盗婴儿罪
D.无罪
A.李某将自己的基本医疗保障证(卡)出借给朋友王某使用
B.宋某被车撞伤,车主逃逸,宋某治疗的相关费用待核实后可由医保基金先行支付
C.吴某超量配取高血压用药,与妻子共同服用治疗高血压
D.陈某通过挂靠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障,挂靠期间未发生医疗费用
A.张某与妻子王某因感情不合的婚姻纠纷
B.李某与陈某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财产性纠纷
C.代某不服公安机关治安裁决的纠纷
D.罗某致向某车祸受伤的纠纷
A.高某转让小车于王某的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效力未定
B.因高某再婚配偶已死亡,高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自行回复
C.高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可因高某表示同意而自行恢复,无须办理其他手续
D.李某得主张其未成年儿子的收养关系因未经其同意而无效
李某(男)于2002年因酒后驾车,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妻关某一人抚养不满一岁的儿子李予,生活十分困难。2003年,李某和关某离婚。关某为了能顺利改嫁,将儿子送给了蔡某夫妇收养。蔡某时年41岁,与妻结婚多年未育。双方达成了收养协议。当双方到民政部门办收养手续时,被告知还必须征得孩子生父的同意。在狱中的李某虽毫无心理准备,但苦于自己不能抚养孩子,又不能拖累妻子,无奈在收养协议上签了字。2007年,李某出狱,借钱做起了买卖。经过几年努力,日子逐渐富裕起来。为了领回儿子李予,李某起诉到法院,以当初迫于无奈才同意送养,现在自己有能力抚养为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问:法院应否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陈某仍向李某付款,可发生清偿效力
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陈某是否表示同意
A.陈某对某公安局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不服而引起的纠纷
B.李某对某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停产停业决定不服而引起的纠纷
C.谭某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的撤职处分决定不服而引起的纠纷
D.黄某对公安局关于其与妻子的婚姻问题的调解不服而引起的纠纷
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A.原告陈某向法院提交的其采用偷录方法录下的用以证明被告刘某欠其5000元人民币的录音带,该录音带部分关键词的录音听不清楚
B.原告提出的字迹清晰的合同文书复印件,但该合同文书的原件已丢失,且被告不承认其与原告存在有该合同书复印件所表述的法律关系
C.当事人李某的妻子袁某向法院作出的有利于李某的证言
D.由未成年人所作出的各类证言
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
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
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A.妨害公务罪
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C.故意伤害罪
D.妨害传染病防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