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准备募集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经省政府批准,又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了募股申请,经同意
问题:公司在设立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问题:公司在设立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地使用权出资,经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问:
(1)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2)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
(3)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问:(1)发起人是否符合法定人数?
(2)公司注册资本是否符合法定最低限额?
(3)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股份的公开募集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问:
A.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签字、盖章;
B.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章程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C.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得遗漏;
D.公司章程可以充分体现公司意念,也可以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A.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应当达到10万元人民币
B.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
C.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
D.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A.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并签字、盖章;
B.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公司章程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C.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不得遗漏;
D.公司章程可以充分体现公司意念,但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A.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900万元
B.发起人为2人
C.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D.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为公司股份总数的40%
A.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
B.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和188名员工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C.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和188名员工作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
D.将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两家公司作为发起人,向188名员工募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