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1日,林某(男,32岁,无业游民)在一饭店就餐,酒足饭饱后,林某将事先带在身上的蟑螂放进剩菜内,并叫来酒店负责人解决此事。酒店负责人见状连忙道歉,并答应免去部分餐费。林某不从,要求不但免去全部餐费,还要另外赔偿500元,否则将打电话找电视台曝光。酒店迫于无奈答应将餐费全部免除,并送一条价值百元以上的香烟,林某见目的已达到,便表示同意。但在离开酒店时,林某随手将酒店门边摆放的一只花瓶推倒摔碎,酒店保安将其拦住并报警,民警赶到后,要求林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林某不但不从,反而对民警吵闹、谩骂、无理纠缠,后被强行带至派出所。林某的行为分别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A.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B.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C.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D.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