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保证银行在出口商出具的汇票上加注保付签字
B.保证银行出具银行保函
C.保证银行在进口商出具的本票上加注保付签字
D.保证银行出具备用信用证
A.出口商方面的银行在审单后购买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出具的汇票和全套货运单据,扣除手续费和买单日至开证银行付款日之间的利息,将余下货款交出口商的行为
B.开证行在审单后购买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出具的汇票和全套货运单据扣除手续费和买单日至开证银行付款日之间的利息,将余下货款交出口商的行为
C.开证行委托付款行对汇票及/或单据进行付款
D.议付意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作出对价,仅审核单据未付出对价并不是议付
A.银行垫付的70%金额申报;
B.银行实际对外付款金额(包括银行贷款)申报;
C.客户交纳30%的保证金申报。
A.只要受益人提交了与信用证规定相符的单据,即构成其付款责任
B.证实信用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并应开证行要求,将信用证及时、准确地通知受益人
C.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通知信用证;若不准备通知,应及时通知开证行
D.对信用证的条款不完整、密押不符的,要及时与开证行联系
E.对信用证要求加具保兑,可以作出自己的决定,但应将其决定及时通知开证行
案例 保兑责任的延伸
案情
I银行开立一张以M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并且要求通知行A加保。A银行对信用证加保后通知了M,在信用证到期日两天之前,M将全套单据交A行议付。A行发现全套单据有两处不符:其一是提单抬头做成了托运人抬头并空白背书,而信用证的要求是提单做成买方抬头;其二是信用证超支USD10000.00,考虑到信用证即将到期,A行立即将此情况通知M,M要求A行立即电传开证行I银行要求其授权付款。开证行在接到A行的电文后与其开证申请人协商,在后者的同意下,I银行授权A行议付提示的单据。
在I银行电告A银行对不符单据付款后,I行国内的政局开始动荡,政变使政府行将倒台,结果使I银行营业中断。有鉴于此,A行通知M:尽管它已收到I行同意对不符单据付款的指示,A行不准备照办,因为I行的资金账户已被冻结。如果A行对M付款,它将无处取得偿付。
受益人于是求助于其律师,律师称既然A行已对该证进行了保兑,根据《UCP 600》规定在未征得受益人同意的情况下,该行不得撤销保兑,故A行必须付款。而A行则认为:保兑只是在提交单单、单证严格一致的情况下有效。鉴于受益人提供的单据已有两处不符,故该保兑已自动终止。
受益人律师答复道:A行既然已无条件同意与I行联系,要求后者授权对提示的不符单据付款,这一行为以构成A行同意付款的承诺。因此,受益人要求A行支付信用证的全部款项外加I行同意付款之日起至A行实际付款之日间的利息,以及处理这一事件过程中的一些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