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年 | 第 二 年 | 第 三 年 | 第四年 | 第五年 |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
采煤量(万吨) | 200 | 230 | 260 | 65 | 65 | 70 | 75 | 75 | 80 | 80 | 85 |
(1)试用累计法计算该煤矿计划完成百分比及提前完成计划任务的时间。
(2)试用水平法计算该煤矿计划完成百分比及提前完成计划任务的时间。
A.大于50M的范围
B.等于50M的范围
C.小于50M的范围
某煤矿以生产煤炭、原煤为主,同时也小规模生产洗煤和选煤,2009年6月该煤矿发生如下业务:
(1)外销原煤10000吨,销售价为每吨600元;
(2)销售原煤4000吨,销售价为每吨550元;
(3)销售本月生产的选煤200吨,选煤回收率为70%,销售价为每吨1200元;
(4)移送加工煤制品用原煤3000吨;
(5)用本月生产的160吨选煤支付发电厂电费。
当月煤矿购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0000元。
该煤矿原煤资源税单位税额为每吨0.5元,月底煤矿计算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为:
应纳资源税课税数量为:
10000+4000+200+3000+160=17360(吨)
应纳资源税税额=17360×0.5=868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600+4000×550+200×1200+160×1200+3000×550)×17%=1747940(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747940-500000=1247940(元)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该煤矿计算缴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正确吗?你能帮助该煤矿正确计算应纳资源税和增值税税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