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某企业某月实际缴纳增值税210万元(其中包括进口环节增值税13万元),消费税184万元(其中包括由位于市区的被委托单位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万元)。则该企业当月应向所在县城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为()万元。
A.19.3
B.19.05
C.18.65
D.19.7
A.19.3
B.19.05
C.18.65
D.19.7
位于县城的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开采原煤10000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购销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2)为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 (3)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销售额25万元。(假设该煤矿所在地原煤的资源税税额为5元/吨,天然气资源税税额为10元/千立方米。)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2010年计算题)
A.18.9
B.19.74
C.20.3
D.25.34
要求:计算该企业实际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位于县城的某内资原煤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挖掘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60万元、增值税10.2万元。另支付运费4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2)购进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合计8万元。
(3)开采原煤10000吨。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原煤90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500元,合同约定本月应收取1/3的价款,但实际只收取不含税价款120万元。另支付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4)职工宿舍供暖使用本月开采的原煤200吨;另将本月开采的原煤500吨无偿赠送给某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
(5)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产生的天然气125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5万元。
(6)月末盘点时发现月初购进的低值易耗品有1/5因管理不善而丢失。
(说明:相关票据在本月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并申报抵扣;增值税月初留抵税额为0;煤矿所在地原煤的资源税单位税额5元/吨,天然气资源税单位税额10元/千立方米。)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A.22.56
B.25.6
C.28.2
D.35.2
A.4.55
B.4
C.4.25
D.5.6
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4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000套,双方约定,待5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的3000套的不合税货款30万元。 (2)将红木工艺筷子4000套按100元/套的不含税价格赊销给某代理商,双方约定。下个月的25日付款,届时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将自产红木工艺筷子1000套在展销会上作为样品,在展销会结束后无偿赠送给参展的其他客商。 (4)向林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白桦木原木用以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给林业生产者开具了经主管税收机关批准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50万元。收购款已支付。该批原木通过铁路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运输费5万元,建设基金1万元,装卸费1万元,保险费1.5万元,有关费用已在货运发票上分别注明。 (5)将成本为20万元的原木移送给位于某市市区的一加工企业,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木月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及辅料费金额共计5万元。本月将其全部直接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 (6)外购低值易耗品、自来水、电力,支付含税价款合计6万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7)销售本企业已使用了半年的某台机器设备,取得不合税销售额21万元。购买该设备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本月账面净值为19万元(说明:该筷子生产企业2008年未列入增值税扩大抵扣范围试点单位;月初增值税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0;本月取得的合法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申报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1)针对该企业委托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的事项,计算本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针对该企业向代理商赊销红木工艺筷子的事项,计算本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3)计算该企业将展销会样品无偿赠送给参展客商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该企业销售使用过的机器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5)计算该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