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会诊前,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做出书面摘要,发给参加会诊的人员做发言准备
B.会诊结束时,由专科护士或护士长总结,对会诊过程、结果进行记录并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效果
C.会诊结束后,由主持会诊的专科护士或护士长在“护理会诊单”上填写会诊意见、签名并送一份至护理部备案
D.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立项专门研究
A.主管医师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医疗副主任审核同意后将会诊单发送至被邀请科室或专家
B.需医务处医务科协调的,报医务处医务科协调安排
C.多科会诊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或专家主持,必要时由院领导或医务部门领导主持
D.申请科室指定专人记录,具体包括会诊日期、目的、参加会诊人员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记录者签名、详细会诊意见等
A.根据确定的主题结合该领域国内外的最新进展进行讨论
B.涉及其他专业问题,由组长或专科护士提出护理会诊申请
C.讨论结束,由管床责任护士将讨论的客观情况记录在护理记录单
D.将讨论的详细情况记录在《护理病例讨论记录本》,并跟踪落实
常规会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A.抢救记录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完成
B.术者需在术前及术后48内查房
C.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D.申请会诊的医师要在会诊后48小时内执行会诊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