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个税app中看到任职受雇单位的条件是()
A.已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采集了人员信息并且信息填写正确报送成功
B.任职受雇类型选择了“雇员”
C.任职受雇类型选择了“其他”
D.没有填写离职时间
A.已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中采集了人员信息并且信息填写正确报送成功
B.任职受雇类型选择了“雇员”
C.任职受雇类型选择了“其他”
D.没有填写离职时间
A.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B.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C.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D.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A.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到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机关申报
B.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可以在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C.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D.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单位的,需每处都办理申报
A.核实税局登记的信息是否与app注册信息是一致
B.若为新成立企业或近期做过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的变更,会有4天左右的延迟
C.与税局确认一下税局登记的企业状态:企业状态属于“正常”、“筹建期”、“停业”、“清算”、“报验”的才会显示企业信息
D.若核实ABC点后都没问题可以去所属税局大厅处理,由工作人员在“企业办税权限授权管理(ITS)”模块授权一下
A.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B.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C.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
D.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未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A.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B.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C.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
D.前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A.点击【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选择需要申诉的企业,进行申诉
B.点击【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选择需要申诉的企业,点击申诉
C.进入年度汇算申报界面后,在“收入和税前扣除”界面点击某项收入进入明细界面,再点击某条收入明细进入后,发起异议申诉
D.需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才可进行申诉
A.对该收入明细进行申诉
B.自行删除该收入明细
C.与扣缴单位核实后对该收入据实修改
D.自行新增收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