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中国市民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并在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建立起一种可行的关系模式?可行的设想包括()。
A.发展市场经济,构建市民社会
B.走“专制主义加市民社会”的道路
C.实现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互补与协作
D.走“有社会无国家”的道路
E.超越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抽象对立
A.发展市场经济,构建市民社会
B.走“专制主义加市民社会”的道路
C.实现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互补与协作
D.走“有社会无国家”的道路
E.超越国家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抽象对立
A.零和博弈关系
B.正和博弈关系
C.负和博弈关系
D.和谐关系
A.社会先于或外在于国家
B.国家在逻辑上高于市民社会
C.市民社会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D.提出国家—经济—市民社会三分法
A.减少和放松政府规制
B.减少由政府组织包揽的一些社会福利项目,建立“个人、社会、国家”三者合作的风险与责任分把机制
C.以市场检验为标准,推行国有公共企业的民营化或私有化
D.同样以市场检验为基础,政府从一些传统的公共服务领域退出
E.破除政府对公共领域的垄断,开放公共服务市场
A.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B.法的关于源于“市民社会”
C.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有反作用
D.法律是经济基础的反映
E.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A.就最低限度的含义来说,只要存在不受制于国家权力支配的自由社团,市民社会便存在了
B.就较为严格的含义来说,只有当整个社会能够通过那些不受国家支配的社团来构建自身并协调其行为时,市民社会才存在
C.当这些社团能够相当有效地决定或影响国家政策的方向时,我们便可称之为市民社会
D.市民社会是一种独立于国家的“私人自治领域”
E.市民社会是制定和传播意识形态特别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各种私人或民间机构的总称
A.它有时被理解为“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
B.它有时具有历史阶段性的含义,有时又具有与“经济基础”相类似的含义
C.在黑格尔的论述中,“市民社会”被视为“需要的体系”,家庭、市民社会、国家构成了主观精神展开的环节
D.马克思没有使用过“市民社会”这个术语
A、拥有和完善当前关于社会、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知识
B、保持和培养与家庭、社会以及共同体之间的关系
C、为公众的定期参与提供现实可行的条件
D、拥有和完善关于组织、组织使命以及政策领域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