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务员王某在与B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B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人账。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A.属于无权代理
B.属于滥用代理权
C.属于不正当竞争
D.属于合法行为
A.属于无权代理
B.属于滥用代理权
C.属于不正当竞争
D.属于合法行为
A.属于无权代理
B.属于滥用代理权
C.属于不正当竞争
D.属于合法行为
A.行贿
B.与第三人恶意串通行为
C.合法行为
D.不正当竞争行为
A.1700
B.1500
C.1870
某批发公司购进商品3000件,单位进价70元(不含增值税),单位售价100元(不含税),经销该商品的固定性费用25000元。若货款来自银行借款,年利率9%,该批存货的月保管费用率2%,销售税金及增加为10000元。 要求: (1)计算该批存货保本储存期。 (2)计算在投资利润率为4%时的保利储存期。 (3)计算实际储存期为200天时的实际利润。 (4)若该批存货平均每天销售30件,计算经销该批货物的利润。
A.116 200
B.100 800
C.100 000
D.117 000
【题目描述】
企业以自产的计算机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每台成本为1500元,每台售价为2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职工中生产工人80名,公司管理人员10名,应借记“生产成本”账户的金额是()。
A.140 400
B.187 200
C.210 600
D.157 950
【我提交的答案】: |
【参考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B |
答案分析:
【我的疑问】(如下,请求专家帮助解答)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珠海,专门从事家用电器生产和销售。2016年6月发生如下事项:
(1)将自产的冰箱、微波炉赠送给偏远地区的小学,该批冰箱和微波炉在市场上的含税售价共为58.5万元。
(2)将自产的家用电器分别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机构用于销售,不含税售价分别为250万元和300万元,该公司实行统一核算。
(3)为本公司职工活动中心购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事项(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2)事项(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需要,简要说明理由并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需要,简要说明理由。
(3)事项(3)中,甲公司负担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简要说明理由。
甲公司发生下列委托代销业务: (1)甲公司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乙公司销售400台A设备,商品已发出,每台A设备成本为8万元,增值税税率17%。代销协议规定的销售价格为每台10万元,并按乙公司销售每台A设备价格的5%支付手续费。甲公司收到乙公司转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A设备300台,同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价格为3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0万元。甲公司尚未收到销售A设备的款项。 (2)甲公司委托B企业代销一批商品,并签订了代销协议。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6 000元,协议价22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已发出。甲公司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并根据代销清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22 000元,增值税为3740元。B企业实际销售该批商品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24 000元,增值税为4 080元。甲公司收到B企业按合同协议价支付的款项。假定按代销协议规定,B企业可以将未卖出的代销商品退回给甲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分别编制甲公司、乙公司、B企业的会计分录。
习题二
资料:宏达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按月缴纳增值税。该公司8月份发生有关销售资料如下:
1、1日向长安公司销售A产品200台,不含税单价每台500元,成本每台300元。代垫运费3000元。根据发货票和铁路运单等,已向银行办妥委托收款手续。
2、2日销售给华丰公司C产品20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800元,每箱单位成本600元。另收取运输费5850元。收到转账支票一张。
3、3日采用汇兑结算方式向天诚公司销售A产品200台,不含税售价每台500元,单位成本每台300元,并开出转账支票支付代垫运杂费4000元。货款尚未收到。
4、5日向宏远公司发出A产品400台,不含税售价每台500元,单位成本每台300元。代垫运杂费3000元。收到宏远公司签发并承兑的面值为237 000元、期限为4个月、利率为6%的商业汇票一张。
5、6日收到长虹公司退回A产品80台,每台成本3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500元,已收到对方转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
6、7日对外加工完毕,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加工费8000元,增值税额1360元。款项已收到。
7、8日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飞达企业销售C产品40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500元,单位成本每箱300元。按合同规定,货款分6期支付,第一期支付货款的50%,其余各期各支付货款的10%。当天为第一期货款支付日,但由于对方资金紧张,只收到款项50000元。
8、9日销售给长城公司B产品50000公斤,开出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936000元,用转账支票结算,该产品单位成本每公斤为12元。
9、10日向长虹公司销售A产品300台,每台不含税500元,单位成本每台300元。规定商业折扣条件为5%,规定现金折扣条件为“2∕10、n∕30”。企业在发票上注明了5%的折扣额。8天后收到货款。
10、11日将C产品2000箱用于分配股利。该产品每箱单位成本为3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每箱500元。
11、12日向长虹公司销售带包装物的D产品1000件,每件单位成本500元,不含税售价每件600元。包装物单独计价,不含税售价18000元,成本14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到。
12、13日以A产品200台(每台成本300元,不含税售价500元)换取天南公司同等价值的H材料5000公斤,双方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15日将购买的原材料B用于对外投资,其实际成本为300000元,双方协议确认价值为400000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16日采取银行汇票结算方式销售给蓝天公司D产品2000件,每件单位成本500元,不含税售价每件600元。另收到包装物租金20000元,承租期为两个月,一次收取包装物押金30000元。
15、18日委托南华贸易公司销售A产品2000台,不含税代销价每台450元,每台单位成本300元。该产品已从仓库发出,并运到对方。
16、20日将E产品200件无偿赠送给关系单位。该产品单位成本每件8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每件1000元。
17、21日上月收取的红星工厂的包装物押金50000元本月到期,但红星工厂未返还包装物,其押金予以没收。
18、23日将A产品200台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该产品单位成本每台300元,不含税对外售价500元。
19、24日受托长城公司代销F商品6000件,单位成本每件80元,双方协议价为90元∕件,代销商品已存放仓库。
20、25日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台旧设备,取得收入180000元。固定资产卡片上反映该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600000元,已提折旧400000元。款项已收到。
21、26日因1日售给长安公司的A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双方协商折让30%。当天收到长安公司转来的证明单上注明折让价款30000元,折让税额5100元,公司据此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27日收到长安公司承付的货款和运费。
22、27日收到天诚公司退回的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上列本月3日购进货物因质量问题全部退回,价款100000元,税额17000元,并转来代垫的退货运费4000元(应计进项税额280元)的单据。公司据此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23、28日销售A产品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585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0000元。
24、28日经协商,以C产品200箱抵偿2月28日因向天诚公司购进货物而签发的、期限为6个月、面值为117000元的不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已知C产品成本每箱为300元,不含税售价每箱为500元,抵偿过程中未发生其他费用。
25、29日收到南华贸易公司送来的代销清单,上列已售A产品1500台,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代销手续费按不含税代销价的5%支付,已通过银行收到扣除代销手续费的全部款项。
26、30日将受托代销的F商品全部售出,其不含税售价为110元∕件,取得销售收入660000元,增值税额112200元。当天将代销清单和代销商品价税款转交长城公司,收到长城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40000元,税额91800元。
A.516
B.480
C.520
D.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