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第 4 章规定的场所和本规范表 5.2.1 中序号为 10~12 规定的部位外,以及大于 400 ㎡的观众厅、会议厅和 100m 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外,当设有()时,除顶棚外,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本规范表 5.2.1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
A.自动报警系统
B.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C.室内消火栓系统
D.机械排烟系统
E.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AB
解析:《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5.2.3:除本规范
第 4 章规定的场所和本规范表 5.2.1 中序号为 10~12 规定的部位外,以及大于 400 ㎡的观众厅、会议厅和 100m 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外,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
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在本规范表 5.2.1 规定的基础上降低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