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居民企业,主要从事空调生产和销售,2018年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4700万元,出租闲置办公楼租金收入300万元,到期企业债券利息收入35万元,接受乙企业捐赠原材料10万元,已计入营业外收人。(2)缴纳增值税285万元,消费税15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1万元,教育费附加9万(3)发生业务招待费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计780万元。(4)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200万元,职工福利费2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已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分别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8%、2%的部分准予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人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索,分析回答下列小题。2.下列税费中,甲公司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是()
A.城市维护建设税21万元
B.教育费附加9万元
C.增值税285万元
D.消费税15万元
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