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及届满前再注册时限分别为()
A.3年;6个月
B.3年;3个月
C.5年;6个月
D.5年;3个月
3年3个月
A.3年;6个月
B.3年;3个月
C.5年;6个月
D.5年;3个月
3年3个月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3年
B.《进口药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
C.《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为5年
D.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或者进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A.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B.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2年的
C.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之日不满3年的
D.《执业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不满2年的
A.报关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和所在报关单位的名称、海关编码发生变 更的,报关员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20日内,持“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证”和变更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变更报关员注册
B.报关员在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海关申请暂缓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并在暂停执业期满后30日内提出延续报关员注册的申请
C.报关员遗失“报关员证”的,应当及时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在报刊上声明作废。海关应当自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刊声明之日起20日内予以补发
D.报关员需变更报关员注册的,经注册地海关审核同意的,应于准予变更决定后的1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换发“报关员证”
A.报关员需变更报关员注册的,经注册地海关审核同意的,应于准予变更决定后的1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换发《报关员证》
B.报关员在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 日前到海关申请暂缓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并在暂停执业期满后30 日内提出延续报关员注册的申请
C.报关员遗失《报关员证》的,应当及时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在报刊上声明作废。海关应当自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刊声明之日起20 日内予以补发
D.报关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和所在报关单位的名称、海关编码发生变更的,报关员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20日内,持《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证》和变更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变更报关员注册
A.报关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和所在报关单位的名称、海关编码发生变更的,报关员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20日内,持“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证》和变更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变更报关员注册
B.报关员在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海关申请暂缓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并在暂停执业期满后30日内提出延续报关员注册的申请
C.报关员遗失《报关员证》的,应当及时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在报刊上声明作废。海关应当自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刊声明之日起20日内予以补发
D.报关员需变更报关员注册的,经注册地海关审核同意,应于准予变更决定后的1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换发《报关员证》
A.报关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和所在报关单位的名称、海关编码发生变更的,报关员应当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20日内,持“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证》和变更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变更报关员注册
B.报关员在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海关申请暂缓办理报关员注册延续,并在暂停执业期满后30日内提出延续报关员注册的申请
C.报关员遗失《报关员证》的,应当及时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在报刊上声明作废。海关应当自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刊声明之日起20日内予以补发
D.报关员需变更报关员注册的,经注册地海关审核同意,应于准予变更决定后的1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换发《报关员证》